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档案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根据党和国家及国家档案局、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定自治州档案事业的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和办法,对全州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指导,依法组织检查、监督、协调自治州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市的档案业务工作。负责接收、征集、整理自治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资料,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
(二)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业务指导科、法制宣传科、编研科、信息化科、资源建设科、保管利用科。
(三)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32名。
二、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是:财政预算拨款47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87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4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4.45万元。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04表)
5、按资金来源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23表)
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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