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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民政府驻乌鲁木齐市办事处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6-18 12:59:4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承担信息、接待、政务联络工作、经济文化协作、招商引资、政务联络、信息交流、接待服务、协调服务。

(二)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政务联络和协作科、接待科,内设机构相当于科级。

(三)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5年的收支预算总额为132.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4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9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5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工资福利支出72.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37万元,在职人员津贴补贴23.8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0.94万元,养老保险5.68万元,失业保险0.37万元,医疗保险13.82万元,生育保险0.18万元,工伤保险0.18万元,维稳津贴10.08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17.34万元。其中: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电费0.3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8.05万元,物业管理费0.13万元,差旅费1万元,办公设施维修费1.55万元,培训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0.35万元,福利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活动费0.65万元,基层党组织活动费0.3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94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21.66万元,独生子女奖励金0.22万元,住房公积金5.06万元。

专项业务经费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及信访费用1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25万元。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04表)

5、按资金来源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23表)

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昌吉州人民政府驻乌办事处

昌吉州驻乌办附件-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