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森林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森林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维护自治州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生态安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自治州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组织实施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组织指导自治州森林公安业务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森林公安局内设5个机构,为正科级。其中执法勤务机构设置4个:指挥中心、刑事侦查大队、治安大队、法制大队;综合管理机构设置1个:政工纪检督察科。
(三)人员编制
人员编制全部为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编制为23人,实有21人(含政法编制工勤人员1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7人,科员级10人。
二、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经费形式是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73.6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工资福利支出177.97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34.67万元;
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7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49万元;
5.专项业务经费28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0.4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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