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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6-03-12 19:02:03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250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已经2025年12月19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4月8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艾尔肯·吐尼亚孜

 2026年1月8日
























转载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