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昌吉州工信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组织各县市(园区)工信部门推荐申报。经研究,现对拟推荐申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存在异议的,均可向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昌吉州工信局企业指导与安全生产科 唐建平0994-2344017。
通讯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54号,昌吉州人民政府综合楼226 室,邮政编码831100。
附件:《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
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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