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婚介服务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8 来源:昌吉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整治婚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民办函〔2026〕53号)及自治区民政厅相关工作部署,严厉整治婚介机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征婚群众合法权益,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婚介服务领域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本次线索征集范围为昌吉州辖区内从事婚介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涵盖线上婚恋平台、线下实体婚介机构以及开展婚介服务的相关组织(不包括纯粹以交友、社交为目的的各类免费平台或组织)。

二、征集内容

(一)登记服务违规。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擅自从事婚介服务;登记住所与实际服务场所不符,存在异地服务等问题;线上平台未依法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擅自开展线上婚介服务。

(二)虚假营销。对婚介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征婚者;对婚介服务效果作“包成功”“保证脱单”等与实际不符的承诺;虚构婚介成功率、编造成功案例;对征婚者数量、质量、来源等作不真实描述。

(三)“婚托”欺诈。安排“婚托”冒充征婚者与征婚者见面,制造虚假约见记录;虚构优质征婚对象信息,以“见面费”“诚意金”“保证金”等名义反复收费;多名“婚托”轮流与同一征婚者见面,消耗服务次数。

(四)合同签约违规。合同内容未遵循公平原则,设定排除或限制征婚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应承担的退款责任。

(五)收费管理混乱。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计价方法;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预付费方式提供服务的,未与征婚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价款、预付款退还方式和违约责任;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且拒不按照征婚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

(六)关键信息审核流于形式。对征婚者身份信息、婚姻状况、学历、职业等关键信息不核验或核验走过场,明知信息虚假而予以发布;默许或纵容用户填写虚假信息,导致“婚托婚骗”有机可乘。

(七)个人信息泄露滥用。未经征婚者同意,将其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商业推广营销等目的;收集征婚者信息后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内部管理混乱,员工随意查阅、复制、传播征婚者信息;未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导致信息被非法窃取。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方式

政府部门间已建立问题线索共享机制,发现问题线索可拨打以下任一举报电话:

政务服务热线12345、州民政局 0994-2340067、

州市监局 12315、公安局110。

来人来信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人防大厦二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2月(专项整治行动结束)。集中整治结束后,各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渠道保持畅通,长期受理婚介服务领域问题线索。

五、注意事项

(一)请尽可能提供涉事婚介机构名称、经营地点、具体问题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缴费凭证、聊天记录、宣传资料、照片、视频等),便于执法人员快速核查处置。

(二)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相关部门将依法严格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以下情形不予受理:诉求缺少事发地址、涉事婚介名称、事实经过、证据等有效线索的;属于征婚者之间私人感情纠纷、不存在婚介机构违规行为的;已经通过法院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正在办理或已经办结的;恶意诬告、重复无依据举报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线索。相关部门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呼吁广大婚介机构依法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醒市民在选择婚介服务时增强防范意识,理性消费,签订正规合同,保留相关凭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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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婚介服务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08 10:52:22 来源:昌吉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整治婚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民办函〔2026〕53号)及自治区民政厅相关工作部署,严厉整治婚介机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征婚群众合法权益,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婚介服务领域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本次线索征集范围为昌吉州辖区内从事婚介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涵盖线上婚恋平台、线下实体婚介机构以及开展婚介服务的相关组织(不包括纯粹以交友、社交为目的的各类免费平台或组织)。

二、征集内容

(一)登记服务违规。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擅自从事婚介服务;登记住所与实际服务场所不符,存在异地服务等问题;线上平台未依法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擅自开展线上婚介服务。

(二)虚假营销。对婚介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征婚者;对婚介服务效果作“包成功”“保证脱单”等与实际不符的承诺;虚构婚介成功率、编造成功案例;对征婚者数量、质量、来源等作不真实描述。

(三)“婚托”欺诈。安排“婚托”冒充征婚者与征婚者见面,制造虚假约见记录;虚构优质征婚对象信息,以“见面费”“诚意金”“保证金”等名义反复收费;多名“婚托”轮流与同一征婚者见面,消耗服务次数。

(四)合同签约违规。合同内容未遵循公平原则,设定排除或限制征婚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应承担的退款责任。

(五)收费管理混乱。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计价方法;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预付费方式提供服务的,未与征婚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价款、预付款退还方式和违约责任;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且拒不按照征婚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

(六)关键信息审核流于形式。对征婚者身份信息、婚姻状况、学历、职业等关键信息不核验或核验走过场,明知信息虚假而予以发布;默许或纵容用户填写虚假信息,导致“婚托婚骗”有机可乘。

(七)个人信息泄露滥用。未经征婚者同意,将其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商业推广营销等目的;收集征婚者信息后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内部管理混乱,员工随意查阅、复制、传播征婚者信息;未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导致信息被非法窃取。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方式

政府部门间已建立问题线索共享机制,发现问题线索可拨打以下任一举报电话:

政务服务热线12345、州民政局 0994-2340067、

州市监局 12315、公安局110。

来人来信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人防大厦二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2月(专项整治行动结束)。集中整治结束后,各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渠道保持畅通,长期受理婚介服务领域问题线索。

五、注意事项

(一)请尽可能提供涉事婚介机构名称、经营地点、具体问题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缴费凭证、聊天记录、宣传资料、照片、视频等),便于执法人员快速核查处置。

(二)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相关部门将依法严格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以下情形不予受理:诉求缺少事发地址、涉事婚介名称、事实经过、证据等有效线索的;属于征婚者之间私人感情纠纷、不存在婚介机构违规行为的;已经通过法院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正在办理或已经办结的;恶意诬告、重复无依据举报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线索。相关部门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呼吁广大婚介机构依法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醒市民在选择婚介服务时增强防范意识,理性消费,签订正规合同,保留相关凭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