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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组织结构
支队下设:办公室、作战训练科、组织干部科、队务督察科、防火监督科、综合指导科、后勤装备科、财务科、战勤保障科、灭火救援指挥部、政治部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火灾统计分析等工作。
2 、作战训练科(特种灾害救援科):承担本级消防救援和特种灾害事故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工作,组织指导全州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特种灾害事故救援、执勤备战、训练演练和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负责支队综合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工作。
3、组织干部科(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干部人事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救援队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劳动工资、日常管理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州消防救援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4、队务督察科: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和消防员人事、劳动工资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与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巡察和执纪审查工作。
5、防火监督科:组织指导火灾预防、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并监督实施相关工作,协调自治州各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指导全州消防救援部门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6、综合指导科: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拟订地方性消防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消防监督执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火灾隐患投诉举报查处相关工作,承担消防科技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消防产品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和宣传队伍建设等工作。
7、后勤装备科:组织指导全州消防救援队伍后勤保障、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8、财务科:负责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等有关工作。
9、战勤保障科:组织指导全州消防救援队伍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开展特别重大灾害事故战勤保障工作。
10、灭火救援指挥部:协调指挥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和重大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日常工作由指挥中心、作战训练科(特种灾害救援科)、战勤保障科承担。
11、政治部:统筹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正规化建设、干部和消防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和执纪审查以及队伍内部审计等工作。日常工作由组织干部科(机关党委)、队务督察科承担。
三、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30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负责人:孙鹏 0994-2292241
工作地点:昌吉市世纪大道33号(昌吉市健康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