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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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8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点:昌吉州昌吉市北京南路街道建国西路39

10、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汪文涛

联系方式:0994-252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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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ICP备:13003649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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