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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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8、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点:昌吉州昌吉市北京南路街道建国西路39号
10、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汪文涛
联系方式:0994-252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