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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脱贫攻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以下简称“水库移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脱贫攻坚和水库移民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按照权限负责审核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

(二)负责自治州脱贫攻坚、水库移民工作的协调指导、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拟定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用于脱贫攻坚、水库移民的专项资金、物资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水库移民的专项资金和物资使用和管理情况;协调、配合金融部门、机构开展金融扶贫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开展扶贫、水库移民资金专项审计工作。

(四)负责开展扶贫项目建设的督导检查;负责水库移民安置、后期扶持项目的验收和稽查工作。

(五)负责督查县市(园区)和州直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制以及脱贫攻坚政策、专项行动的落实;负责督查县市水库移民安置主体和相关政策的落实,组织和指导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六)负责与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设专项组的协调、联系工作。

(七)负责制定扶贫和水库移民干部培训、贫困劳动力、水库移民转移就业技能、生产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开展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八)组织和指导脱贫攻坚信息数据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新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运用。

(九)组织开展社会扶贫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州定点帮扶计划,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

(十)配合开展援疆扶贫等工作;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区内协作扶贫等工作。

(十一)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时间及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办公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37号

三、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负责人:周友礼

联系电话:0994-25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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