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15〕24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阜康市通源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白杨河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
先导性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阜康市通源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阜康市通源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白杨河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先导性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为《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阜康市通源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白杨河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先导性示范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阜康产业园阜东区,大正活性炭北侧、S303南侧。占地面积15000m2。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煤层气CNG加气站,处理能力为10×104Nm3/d,采用进站分离、一段增压、分子筛脱水、二段增压、充气柱、CNG槽车工艺流程,站内自建低压燃气锅炉供暖。新建集输管线15km,气源来自阜康白杨河矿区21座煤层气井场,井场间低压串接集输至CNG站。本工程总投资10209.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万元。
二、依据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阜康市环保局关于《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阜环函[2015] 116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确定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工艺及环保措施建设。
三、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挡,施工道路须经常洒水,渣土外运车辆、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等均须加盖遮盖物避免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空压机循环系统排水和锅炉排水用于站场内绿化及洒水降尘;含油废水经含油废水收集池收集后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二级标准后,冬储夏灌;待园区污水管网覆盖到该区域必须无条件接入。
(三)运营期,加强对输气及储存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控制,强化设施的维护和操作管理,禁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最高允许排放溶度。冬季燃气供暖锅炉烟气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四)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根据声源的声频特征对设备分别采取减振、隔声、降噪和将噪声源安设在车间围护型结构厂房内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厂界噪声须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五)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外运处置;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煤层气分离产生的油水混合物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应固定施工便道,尽量减少开挖面积,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运营期项目区绿化率须符合工业园区的相关要求。
(七)项目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习。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向我局申请试生产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本项目应开展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阜康市环保局提交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工作纳入项目竣工验收内容。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阜康市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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