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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22.3.29-3.31表)盆9井勘探钻探项目等3个项目
发布日期: 2022-03-29 11:45:1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32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329--3月31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盆9井勘探钻探项目

本项目行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项目南距玛纳斯县县城约92km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900万元,施工占地51790m2,均为临时占地项目部署1口评价井,即盆9井;井身结构为直井,三开,井深4330m。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施工场地及探临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使用高质量柴油机、柴油发电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运输车辆应加盖逢布;临时土方在井场堆放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施工结束后尽快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和平整;产生的伴生气采取通过放散管燃烧放空。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钻井工程采用内管注水泥固井工艺固井,严格按相关操作规定操作,由专业作业人员进行操作;试油废水严禁直接外排,井场采用专用废液储罐收集后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营地设临时储集池(10m³具备防渗)用于收集生活污水,该污水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井场内的储罐区、发电机房、生活污水储集池等均采取防渗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可能受噪声影响的油田工作人员发放噪声个人防护器材;柴油机加装防震装置。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井下作业必须带罐(车)操作,严格控制落地,残液落地要彻底清理干净,不得向环境排放。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对防渗膜进行回收再利用。项目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时井筒返排的钻井液及岩屑经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固相进入水基岩屑专用储罐,集满即走,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井场不长期储存岩屑。岩屑收集罐场地需进行防渗处理,罐体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均铺设防渗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严禁随意排放。道路修建过程产生的土方均用于回填,不产生弃土。

5、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遵守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划定车辆行驶路线,禁止乱碾乱轧;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各工区范围内活动。

②井场布置严格按照《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中要求执行。

③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特别是注意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严禁在施工场地外砍伐植被。

④在运输易飞扬的物料时用篷布覆盖严密。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施工扬尘。

⑤防沙治沙措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碾压固沙植被。施工扰动范围控制在施工范围内,严格控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进行清理、平整,恢复。

⑥水土流失保持措施:施工避免在大风天施工;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施工作业区要定期采取洒水措施。

⑦公益林保护措施:项目无法避让所占用的临时占地(灌木林地)需建设单位与林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获得许可后,方可开工实施。

⑧生态恢复措施:钻试结束后施工现场禁止遗弃废物,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尽量利用井场及临时道路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建设单位应在相关部门缴纳相应的补偿费用,用于施工结束后生态恢复。

2

石西24、石西25、石西26井勘探钻探项目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项目南距呼图壁县城约123km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4800万元,施工占地77856m2,均为临时占地项目部署勘探井3口,即石西24、石西25、石西26,钻井总进尺16630m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定期对钻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运输车辆应加盖逢布;禁止焚烧原油产生废气污染钻井材料集中堆放,下垫上盖,防止起尘;试油期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产生的伴生气采取通过排气管线燃烧放空,井场设1放散管线。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钻井工程采用内管注水泥固井工艺固井,严格按相关操作规定操作,由专业作业人员进行操作;试油废水严禁直接外排,井场采用专用废液储罐收集后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营地设临时储集池10m³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污水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施工期对井场内的不落地系统、储罐、发电机房、生活污水临时储集池等均采用防渗膜防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泥浆泵、柴油机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减少噪声产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形成污染影响。在不能对声源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下,对可能受噪声影响的油田工作人员发放噪声个人防护器材,消除噪声污染影响钻井场柴油机装防震、设消声装置高噪声施工设备减少夜间使用。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钻井过程中使用水基钻井液钻井过程产生的钻井液和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钻井液由井队回收,不外排。产生的固相水基岩屑交岩屑处置单位处理,经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要求可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垃圾填埋场。

5、生态保护措施:

①避让措施:项目井场、施工营地在设计及建设过程中应尽量避开野生植被及保护植物较丰富的区域,减小对野生植物(尤其是自治区I级保护植物梭梭及白梭梭)的破坏;道路施工时,尽量选择区域内距离井场较近的已有道路相连接。

②管理措施:严格控制井场占地,严格遵守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及临时道路开拓路线,运输车辆及勘探车辆在规定路线范围内行使,禁止乱碾乱轧。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各工区范围内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原生植被生存环境的踩踏破坏。

③恢复措施:钻试结束后施工设备及时撤离,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禁止遗留,占地应清理平整。工程结束后,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尽量利用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

防沙治沙措施:大力宣传《防沙治沙法》,使施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保护林草植被,自觉履行防治义务。井场应根据场地周边植被分布情况,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调整,以减少占地。优化施工组织,缩短施工时间,以免造成土壤风蚀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压实,避免水土流失影响。

3

北三台凸起北10井区侏罗系头屯河组油藏评价井工程

本项目行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项目西距阜康市55km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1946.25万元,施工占地104524m2,均为临时占地项目部署6勘探评价井,即北104井、北105井、北106井、北107井、北108井、北109井其中北109井井深结构为直井,三开104-北108井井深结构为直井,二开钻井总进尺12975m。钻井期30天,试油期180天。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场地平整时,禁止利用挖掘机进行抛洒土石方作业,定期洒水,作业面要保持一定湿度;柴油发电机使用合格油品,井场钻前工程的井场布置,周围采用围栏阻隔,并禁止在井场外作业;在井场,钻井泥浆料储存在罐内;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扬尘物料均应帆布覆盖。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钻井工程采用内管注水泥固井工艺固井,严格按相关操作规定操作,由专业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井下作业废水及压裂返排液严禁直接外排,井场采用专用废液储罐收集后运至北三台联合站处理;生活营地设临时储集池(10m³具备防渗)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污水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施工期对井场内的井场储罐、发电机房、应急池、放喷池、生活污水临时储集池等均采用防渗膜防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泥浆泵、柴油机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减少噪声产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形成污染影响。在不能对声源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下,对可能受噪声影响的油田工作人员发放噪声个人防护器材,消除噪声污染影响钻井场柴油机装防震、设消声装置高噪声施工设备减少夜间使用。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钻井过程中使用水基钻井液;钻井过程产生的钻井液和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并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钻井液由井队回收,送至下个井场用于新钻井液的配置,不外排。产生的固相岩屑交由相关具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要求可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①避让措施:项目井场、施工营地在设计及建设过程中应尽量避开野生植被及保护植物较丰富的区域,减小对野生植物的破坏;

②管理措施:严格控制井场占地,严格遵守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及临时道路开拓路线,运输车辆及勘探车辆在规定路线范围内行使,禁止乱碾乱轧。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各工区范围内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原生植被生存环境的踩踏破坏。

③恢复措施:完井后施工设备及时撤离,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禁止遗留,占地应清理平整。工程结束后,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充分利用前期已收集的弃土覆盖于井场表层,覆盖厚度根据植被类型和场地用途确定。

防沙治沙措施:大力宣传《防沙治沙法》,使施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保护林草植被,自觉履行防治义务。井场应根据场地周边植被分布情况,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调整,以减少占地。优化施工组织,缩短施工时间,以免造成土壤风蚀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压实,避免水土流失影响。

其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要做到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提高施工效率,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尽量利用井场及临时道路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