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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 政法综合类第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7-11 13:33:5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9-000580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07-11
文  号: 昌州环函〔2019〕4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 政法综合类第5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

政法综合类第59号提案的答复

采采委员

您在自治州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政法综合类第59号《关于加强农田残膜污染治理的提案》收悉。经州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地膜覆盖栽培技术自上世纪80年代引入昌吉以来,对农业发展、农民增产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地膜覆盖面积逐年增加,地膜覆盖技术在促进自治州农业生产持续高产、稳产和大幅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造成的白色污染也日趋严重。针对这一问题,我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环境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抢抓国家残膜回收扶持政策机遇,立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大力实施农业清洁生产项目和旱作农业项目,极大的促进了农田残膜回收再利用。

一、广泛宣传,营造废旧地膜污染治理良好氛围。

2012年,我州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工作,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出台以来,印发《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发放《条例》手册以及重点内容解读和农田地膜管理相关知识宣传册和明白纸,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设立宣传专题、专栏字幕,注重利用政务网、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营造宣传氛围;开展主题宣传日、宣传周活动,组织宣传小分队;利用送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地膜加工企业农资市场、农资经营网点等场所设立宣传点,积极动员生产、销售、使用三方力量,实现了农民和企业人人皆知、人人接受、人人落实的良好氛围,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

二、扎实推进,切实控制和减少农田废旧地膜增量。

近年来,我州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坚持谁使用、谁收回、谁污染、谁治理,以机制建立、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为目标,以高标准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线,着力建立科学有效的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机制。2012-2014年,连续实施农业清洁生产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达7905万元,回收地膜面积316万亩,新增加工能力9099吨。20152016年实施旱作农业地膜污染治理项目6个,项目总投资达3801万元,项目区覆盖面积达175.2万亩。20172018年实施创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8个,强制推广厚度0.01mm以上、耐候期180天以上的标准地膜,建立回收加工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了当季地膜回收率达到75%以上和地膜基本资源化利用。强化农田废旧地膜回收机械补贴,全州从事废旧地膜回收的机械达到3888台,201810月召开农田废旧地膜回收现场会,展示了我州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利用成效。通过试点,初步构建了政府扶持、企业主导、农户参与、执法监管、市场化推进的农田残膜回收再利用加工体系,规范地膜使用和回收。

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争取和安排各类资金1785万元,在玛纳斯县、阜康市、木垒县和农业园区开展试点,确保试点县市、农业园区回收率达到80%以上,非试点县市回收率达到75%以上。一是在玛纳斯县开展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面积10万亩。二是健全废旧地膜残留监管监测网络。每个示范县市、农业园区设置20个监测点,按照统一操作规程,开展定位监测,按年度采集数据并上报。三是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和农业执法,面向地膜生产、经营、使用、回收和再利用主体,发放地膜污染治理指导宣传手册。四是在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农田地膜管理联合执法,对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膜管理条例》行为严厉打击、严肃处理。五是扶持培育地膜回收农民合作社,选择扶持培育1个以上地膜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六是开展地膜回收加工能力建设。示范县市、园区根据地膜回收工作和项目经费,优先建设一批废旧农田地膜回收网点。七是督促指导非项目县市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

三、强化创新,探索开展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

近年来,我州坚持把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和推广作为破解农田残膜污染的有效措施,作为政府为民办好事实事的具体体现,也作为回应广大关心三农工作人们最大关切的现实做法,加速推进。自2016年起连续三年开展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工作,通过试验示范,生物降解地膜对棉花、玉米、花生等作物的保温、保墒、覆盖杂草、地膜初裂时间符合作物生产需求和满足病虫害防治

今年,我州继续把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作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一是根据企业落实地块情况,蓝山屯河和常州百利基两家企业共落实面积1.65万亩,分布在全州七县市和农业园区,涉及玉米、棉花、蔬菜、瓜果等11种农作物,覆盖了我州种植面积较大的覆膜生产的农作物。二是积极筹措资金179万元,以政府补贴大部分、生产企业补贴一部分、农民承担一部分,对农民购置生物降解地膜进行成本补贴,确保不增加农民亩均成本。三是加强科技合作,在前三年试验示范的基础上,开展与中国农科院环发所的合作,全面掌握我州开展生物降解地膜的安全性、可行性和适用性。

四、加大执法,有效推进农田残膜污染治理

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强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866号)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DB653189-2014)地方标准,坚持源头监管,结合春耕备耕工作,对辖区内32家农田地膜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严格按标准要求生产0.01mm的农田地膜,严厉惩处生产销售不达标地膜的违法行为。坚持检打并重,强化农田地膜流通环节监管,在春耕备耕和春种时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监察组,对100余家农田地膜经营门店进行了检查,一旦发现销售0.01mm以下农田地膜,倒查生产企业,严厉打击、严肃问责,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今后,我们将以控制农田地膜增量、减少农田废旧地膜存量为目标,继续从加大地膜生产企业监管、强化经销市场治理、引进和示范地膜回收机械、推进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示范和推广生物降解地膜等方面着手,下真功、见实效,切实做好农作物产地环境管理,办好农民关心的实事好事。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19711日                             201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