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体系“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

应急体系“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体系“十五五”规划》已经州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6年9月8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体系“十五五”规划

 

为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工作,推进自治州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自治区应急体系“十五五”规划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公开版)》,制定本规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30年大安全大应急框架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体系不断完善,事前预防的公共安全治理模式进一步巩固,防范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以及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应急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稳中向好,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2035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应急体系,服务保障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

备注:指标1—4为“十五五”时期平均值与可比基期值(2023—2025年平均值)对比;指标5—7为“十五五”时期平均值

二、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

(一)深化应急管理改革

1.加强事故灾害协同应对

构建部门、区域、军地、兵地间平时“大安全”防控和灾时“大应急”处置联动格局,深化力量、重要设施共建共享。完善安全生产专报、挂牌督办、自然灾害会商研判、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推进县市与州应急指挥部协同建设,推动应急值守专业化、标准化,将协作响应时间压缩至30分钟以内。推进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强化结果运用。完善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督查检查、调查评估等制度,厘清先期处置责任,实现“防”和“救”链条有机衔接。健全部门权责制度,对住建、市场监管、交通等重点行业实施“一部门一清单”管理,对新兴业态及其风险进行动态评估。落实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

2.提升应急指挥效能

协调自治区森林、交通、航空等专业救援力量,强化跨地区应急力量指挥调度。深化应急指挥“一张图”建设,实现“一网统管”。健全州、县市、乡镇、村四级联动机制,完善预警发布与响应衔接。将国家应急广播与靶向短信、小区/景区电子屏、APP推送等相结合,提升预警发布精准度,确保部门间预警信息共享率、涵盖游客和外来务工人员公众覆盖率均达100%。健全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机制,完善重大灾害性天气停课、停业、停工、停产、停运制度。

3.完善应急管理法治保障

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修订权责清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信息化系统,聚焦分类分级精准执法;坚持寓服务于监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建立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装备征用补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等政策。推动编制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外包作业安全管理等领域标准规范。

4.健全完善应急预案

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的应急预案网络。推进州、县(市)两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按期修订,实现数字化、卡片化。聚焦重大风险点及“三断”等场景,完善综合演练+专项演练,突出“双盲”形式,开展地震、洪涝、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实施“演练—评估—改进”动态优化。

(二)提升事故灾害防范能力

1.强化风险源头防控

加强风险灾害区划与规划衔接融合,统筹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科学确定项目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健全高危、重大公共类项目联审制度,落实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根据发展规划和自治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报告,制定“一城一策”“一园一策”风险管控措施,开展以地质、极端恶劣天气为重点的安全风险管控,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场地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2.深化安全生产治理

(1)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型电力系统等产业集群,加强项目跟踪服务,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落实高危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资质要求,强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经住建消防等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达标。

推广先进技术装备落地应用,推进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推动产业升级。推动在建煤矿实现中级智能化开采,生产煤矿提档升级至中级智能化,露天煤矿无人矿卡投用率提升至80%以上;配套搭建“5G”融合通信网络,提升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大型金属与非金属露天矿山实现智能化开采。完成6家乙炔生产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40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升级。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能力提升,完善风险辨识、隐患排查、作业许可、应急处置等全流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落地,强化班组安全标准化能力建设。

(2)深化风险隐患治理

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机制。推动行业领域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增强风险隐患排查专业性和穿透力。宣贯国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持续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群众举报等各渠道全量汇总,推动数据集中共享和隐患动态清零。矿山和危化行业特殊作业推行“无视频不作业”,深化矿山安全智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视频联网覆盖率、隐患闭环整改率均达到100%。

(3)深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严格从业人员安全准入,强化安全素质源头把控。开展建设工程全链条安全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外包作业管理攻坚,规范“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对主要负责人等三类人员落实“逢查必考”制度。强化安全教考培机构考核管理。

矿山:全面落实“三个一批”方案,推动非煤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大中型矿山数量达到80%以上,常态化开展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合规性诊断。聚焦煤矿水害、瓦斯、老空区等隐蔽致灾风险,2028年底前完成普查建档,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推进。推动企业建立实际控制人、幕后操作人等五类人员安全权责清单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机制。常态化开展外包作业、尾矿库、高陡边坡、采空区、排土场专项排查整治,紧盯搬家倒面、密闭启封、巷道贯通等高风险作业,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超层越界、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

危险化学品:2026年底前完成酸碱交替固定床工艺淘汰更新。完成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压力容器和管线等重点设备设施改造提升。开展化工中试环节安全整治。

工贸:开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等高风险领域以及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建设超载超限运输检测智能系统,实现高速公路全覆盖。完善70余条农村公路防撞护栏、标志牌、标线等安防设施,优化治理平交路口2000余处。推动农村公路大中修、小修养护及专项安防工程,实现农村公路隐患路段治理率100%。推进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消防: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行动,聚焦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医养机构、宗教场所、文博建筑、煤矿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县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试点,探索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持续打通“生命通道”,将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计划,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

建筑和燃气: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电梯安全筑底冲顶、应急逃生出口和生命通道打通等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和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强化“体检、鉴定、告知、整治”闭环管理。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和地下管网、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程,整治城市内涝风险隐患点和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隐患,新(改)建燃气、供水等管网1000公里以上。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双联动”监管。2027年底前住宅电梯电瓶车防隔系统安装率达100%。

文化旅游: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推进公安、文旅、自然资源等跨部门联合检查与执法协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以“狼塔C线”穿越为重点,有效管控进入未开放区域开展非法旅游活动。

电力:完善大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强化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深化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开展新能源设施全生命周期维护,实时管控光伏、风电运行风险。强化源网荷储项目联合安全评估,明确虚拟电厂参与电网调度的安全边界,防控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安全风险。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整治。

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超设计年限违法使用治理,推动老旧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更新改造。督促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在用特种设备检验覆盖率、合格率达100%。

新业态:落实低空经济、平台用工、外卖、网约车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开展存量储能电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4)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质效

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行“扫码入企、一表通查”以及包容审慎监管等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采取“一案双罚”、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科学制定并执行年度检查计划,健全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推动“线上巡查+线下核查”。推广物联网监测、远程视频执法,提升高危场景风险识别能力。

3.加强自然灾害防治

完善地震、气象、水利等专业预警平台建设,实施自然灾害防治工程,有效提高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地震方面:新建集测震学观测、地球物理观测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标准台站,对现有前兆监测台站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构建覆盖全域、具备监测预测预警与服务保障能力的现代化地震网络。完成玛纳斯等县市活断层探测,编制《地震活断层填图》。完成准东开发区等地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质灾害方面:通过GNSS、环境诱因监测等方式,对木垒冉家梁、昌吉阿什里村、奇台吉布库牧业村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类型多发点强化动态监控。以南部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为重点,对灾害路段隐患实施综合治理。

气象方面:加强极端天气短临预报,推进气象监测预警和气象生态服务保障建设。在南部山区实施监测补盲工程,在昌吉市建设激光云雷达;在恶劣天气多发频发路段新建交通气象观测站;在昌吉市索尔巴斯陶等地增设人工影响天气设施。

林草方面:构建以视频监控为主、人工瞭望为辅,地面巡护为补充的林火监测系统,重点林区火情监测覆盖率达到85%。在景区入口、林牧交错区设置智能防火检查站。在自然保护区边缘建设200公里的防火隔离带;在针叶林区推广“针阔混交+灌木缓冲”的生物防火林带;在玛纳斯等地建设100公里应急通道。

水文方面:以玛纳斯河、呼图壁河等河流为重点,增设流域测雨雷达、地面雨量站,加强山洪沟监测预警,常流水河流水文监测覆盖率达到80%,洪水预警发布控制在20分钟以内。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水旱灾害精准防御。

水利方面:实施玛纳斯河沿岸防洪工程、16项中小河流、6项山洪沟治理防洪工程和山洪沟监测预警建设项目。增强城市防洪能力,将昌吉市、阜康市城区防洪标准提升至100年一遇,县域及重点集镇提升至50年一遇,部分乡村防洪标准提升至10~20年一遇。

煤田火区方面:压实属地治理责任,推进煤田火区治理,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强化属地维护责任,加强后期灭火成果管理,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防止已治理煤田火区复燃、再次形成新的火区。

(三)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1.建强应急救援队伍

优化消防救援力量布局,提升全灾种综合救援能力。新建奇台县半截沟镇、呼图壁县乌伊路等消防站;开展综合训练室、准东煤化工实训基地二期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专(兼)职队伍建设,生产煤矿全部建成专职救护队。制定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相关制度,发展壮大两支社会救援力量,将其纳入州应急指挥平台统一调动管理。

2.夯实物资储备保障

制定乡、村级物资储备点建设标准,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强化实物储备,不低于所需物资的50%,中风险及以上地区满足启动二级响应所需物资。强化应急物资调拨、储备与交通运输环节的协同衔接,确保县级首批物资6小时内、州级8小时内送达。

(四)强化应急资源支撑

1.深入推进智慧应急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人工智能与应急管理深度融合,构建全域贯通的信息化指挥平台。完善通信网络布局,实施“南部山区通信补盲工程”;在矿区、林区、河道流域、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部署无人机编队;为乡镇、村配置5G北斗应急通信和370MHz数字集群终端,确保“三断”环境下20公里范围内语音数据同传;构建“5G+北斗”多模融合通信网络,实现遥感、单兵系统与州指挥部的无缝对接,突发事件信息共享率提升至95%以上。在危险化学品高风险区域推广AI监测分析;部署危化品侦检机器人,集成多光谱传感器与AI识别系统,实现泄漏源快速定位。强化建模软件应用,构建灾害现场三维实景图。

2.培养应急专业人才

依托援疆协作,联动山西、福建及疆内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定向培养安全生产、信息化、应急指挥等基层紧缺人才。参加国家应急培训和比武;依托准东产教融合科技创新园和国家级煤化工事故处置实训基地等,开展岗位练兵,强化实操培训;应急指挥人员培训全覆盖。鼓励干部参加相关专业领域执业资格考试。

3.推动先进技术应用

聚焦高危行业,促进企业间先进技术协同共享,推广安全联锁控制、智能巡检、故障诊断等先进风险管控技术和液冷、预制舱式等本质安全型技术。联合新疆应急研究院等科研院校开展技术适配性优化。对先进典型给予奖补支持,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安全新技术开发应用,形成2-3项国家推广的工艺技术(设备)。针对矿山透水、顶板坍塌,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推广无人搜救技术。引进大功率举高喷射车,推动38米高层灭火无人机编队实战化应用。部署固定式无人机机巢,对南部山区地质灾害风险进行实时监测。

(五)构建共建共治应急管理格局

1.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加强县市应急救援与国防动员相关设施共建共享;按标准配置破拆、清障、防护、通信等应急装备;完善基层消防设施建设,新增市政消火栓100个以上。按照“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的原则,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建设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巡查巡护、先期处置、转移避险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救援站。乡镇(街道)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组建应急队,绘制安全风险隐患“一张图”、安全转移避险路线图。

2.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推动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高风险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巨灾保险、农业保险等多层次保障体系建设。推动保险机构协助投保单位开展事故防范宣传培训、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诚信负面清单,严肃整治虚假评估、违规执业行为。

3.加强应急文化建设

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打造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应急科普体验馆。常态化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知识竞赛与应急演练。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运用媒体平台打造AI卡通形象等,扩展应急文化传播渠道。

 4.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企业许可、备案等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证照电子化。组织专家团队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社区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

三、实施保障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抓好规划贯彻落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县市(园区)的指导支持。鼓励多元化投入,引导撬动社会各类资金投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与总结评估,动态优化调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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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体系“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8 18:32:1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26-000003 信息来源: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6-09-28
文  号: 昌州政发〔2026〕37号 是否有效: 是
名  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体系“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

应急体系“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体系“十五五”规划》已经州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6年9月8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体系“十五五”规划

 

为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工作,推进自治州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自治区应急体系“十五五”规划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公开版)》,制定本规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30年大安全大应急框架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体系不断完善,事前预防的公共安全治理模式进一步巩固,防范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以及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应急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稳中向好,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2035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应急体系,服务保障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

备注:指标1—4为“十五五”时期平均值与可比基期值(2023—2025年平均值)对比;指标5—7为“十五五”时期平均值

二、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

(一)深化应急管理改革

1.加强事故灾害协同应对

构建部门、区域、军地、兵地间平时“大安全”防控和灾时“大应急”处置联动格局,深化力量、重要设施共建共享。完善安全生产专报、挂牌督办、自然灾害会商研判、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推进县市与州应急指挥部协同建设,推动应急值守专业化、标准化,将协作响应时间压缩至30分钟以内。推进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强化结果运用。完善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督查检查、调查评估等制度,厘清先期处置责任,实现“防”和“救”链条有机衔接。健全部门权责制度,对住建、市场监管、交通等重点行业实施“一部门一清单”管理,对新兴业态及其风险进行动态评估。落实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

2.提升应急指挥效能

协调自治区森林、交通、航空等专业救援力量,强化跨地区应急力量指挥调度。深化应急指挥“一张图”建设,实现“一网统管”。健全州、县市、乡镇、村四级联动机制,完善预警发布与响应衔接。将国家应急广播与靶向短信、小区/景区电子屏、APP推送等相结合,提升预警发布精准度,确保部门间预警信息共享率、涵盖游客和外来务工人员公众覆盖率均达100%。健全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机制,完善重大灾害性天气停课、停业、停工、停产、停运制度。

3.完善应急管理法治保障

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修订权责清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信息化系统,聚焦分类分级精准执法;坚持寓服务于监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建立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装备征用补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等政策。推动编制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外包作业安全管理等领域标准规范。

4.健全完善应急预案

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的应急预案网络。推进州、县(市)两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按期修订,实现数字化、卡片化。聚焦重大风险点及“三断”等场景,完善综合演练+专项演练,突出“双盲”形式,开展地震、洪涝、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实施“演练—评估—改进”动态优化。

(二)提升事故灾害防范能力

1.强化风险源头防控

加强风险灾害区划与规划衔接融合,统筹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科学确定项目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健全高危、重大公共类项目联审制度,落实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根据发展规划和自治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报告,制定“一城一策”“一园一策”风险管控措施,开展以地质、极端恶劣天气为重点的安全风险管控,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场地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2.深化安全生产治理

(1)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型电力系统等产业集群,加强项目跟踪服务,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落实高危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资质要求,强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经住建消防等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达标。

推广先进技术装备落地应用,推进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推动产业升级。推动在建煤矿实现中级智能化开采,生产煤矿提档升级至中级智能化,露天煤矿无人矿卡投用率提升至80%以上;配套搭建“5G”融合通信网络,提升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大型金属与非金属露天矿山实现智能化开采。完成6家乙炔生产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40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升级。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能力提升,完善风险辨识、隐患排查、作业许可、应急处置等全流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落地,强化班组安全标准化能力建设。

(2)深化风险隐患治理

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机制。推动行业领域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增强风险隐患排查专业性和穿透力。宣贯国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持续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群众举报等各渠道全量汇总,推动数据集中共享和隐患动态清零。矿山和危化行业特殊作业推行“无视频不作业”,深化矿山安全智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视频联网覆盖率、隐患闭环整改率均达到100%。

(3)深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严格从业人员安全准入,强化安全素质源头把控。开展建设工程全链条安全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外包作业管理攻坚,规范“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对主要负责人等三类人员落实“逢查必考”制度。强化安全教考培机构考核管理。

矿山:全面落实“三个一批”方案,推动非煤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大中型矿山数量达到80%以上,常态化开展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合规性诊断。聚焦煤矿水害、瓦斯、老空区等隐蔽致灾风险,2028年底前完成普查建档,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推进。推动企业建立实际控制人、幕后操作人等五类人员安全权责清单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机制。常态化开展外包作业、尾矿库、高陡边坡、采空区、排土场专项排查整治,紧盯搬家倒面、密闭启封、巷道贯通等高风险作业,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超层越界、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

危险化学品:2026年底前完成酸碱交替固定床工艺淘汰更新。完成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压力容器和管线等重点设备设施改造提升。开展化工中试环节安全整治。

工贸:开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等高风险领域以及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建设超载超限运输检测智能系统,实现高速公路全覆盖。完善70余条农村公路防撞护栏、标志牌、标线等安防设施,优化治理平交路口2000余处。推动农村公路大中修、小修养护及专项安防工程,实现农村公路隐患路段治理率100%。推进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消防: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行动,聚焦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医养机构、宗教场所、文博建筑、煤矿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县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试点,探索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持续打通“生命通道”,将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计划,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

建筑和燃气: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电梯安全筑底冲顶、应急逃生出口和生命通道打通等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和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强化“体检、鉴定、告知、整治”闭环管理。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和地下管网、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程,整治城市内涝风险隐患点和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隐患,新(改)建燃气、供水等管网1000公里以上。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双联动”监管。2027年底前住宅电梯电瓶车防隔系统安装率达100%。

文化旅游: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推进公安、文旅、自然资源等跨部门联合检查与执法协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以“狼塔C线”穿越为重点,有效管控进入未开放区域开展非法旅游活动。

电力:完善大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强化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深化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开展新能源设施全生命周期维护,实时管控光伏、风电运行风险。强化源网荷储项目联合安全评估,明确虚拟电厂参与电网调度的安全边界,防控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安全风险。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整治。

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超设计年限违法使用治理,推动老旧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更新改造。督促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在用特种设备检验覆盖率、合格率达100%。

新业态:落实低空经济、平台用工、外卖、网约车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开展存量储能电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4)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质效

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行“扫码入企、一表通查”以及包容审慎监管等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采取“一案双罚”、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科学制定并执行年度检查计划,健全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推动“线上巡查+线下核查”。推广物联网监测、远程视频执法,提升高危场景风险识别能力。

3.加强自然灾害防治

完善地震、气象、水利等专业预警平台建设,实施自然灾害防治工程,有效提高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地震方面:新建集测震学观测、地球物理观测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标准台站,对现有前兆监测台站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构建覆盖全域、具备监测预测预警与服务保障能力的现代化地震网络。完成玛纳斯等县市活断层探测,编制《地震活断层填图》。完成准东开发区等地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质灾害方面:通过GNSS、环境诱因监测等方式,对木垒冉家梁、昌吉阿什里村、奇台吉布库牧业村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类型多发点强化动态监控。以南部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为重点,对灾害路段隐患实施综合治理。

气象方面:加强极端天气短临预报,推进气象监测预警和气象生态服务保障建设。在南部山区实施监测补盲工程,在昌吉市建设激光云雷达;在恶劣天气多发频发路段新建交通气象观测站;在昌吉市索尔巴斯陶等地增设人工影响天气设施。

林草方面:构建以视频监控为主、人工瞭望为辅,地面巡护为补充的林火监测系统,重点林区火情监测覆盖率达到85%。在景区入口、林牧交错区设置智能防火检查站。在自然保护区边缘建设200公里的防火隔离带;在针叶林区推广“针阔混交+灌木缓冲”的生物防火林带;在玛纳斯等地建设100公里应急通道。

水文方面:以玛纳斯河、呼图壁河等河流为重点,增设流域测雨雷达、地面雨量站,加强山洪沟监测预警,常流水河流水文监测覆盖率达到80%,洪水预警发布控制在20分钟以内。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水旱灾害精准防御。

水利方面:实施玛纳斯河沿岸防洪工程、16项中小河流、6项山洪沟治理防洪工程和山洪沟监测预警建设项目。增强城市防洪能力,将昌吉市、阜康市城区防洪标准提升至100年一遇,县域及重点集镇提升至50年一遇,部分乡村防洪标准提升至10~20年一遇。

煤田火区方面:压实属地治理责任,推进煤田火区治理,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强化属地维护责任,加强后期灭火成果管理,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防止已治理煤田火区复燃、再次形成新的火区。

(三)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1.建强应急救援队伍

优化消防救援力量布局,提升全灾种综合救援能力。新建奇台县半截沟镇、呼图壁县乌伊路等消防站;开展综合训练室、准东煤化工实训基地二期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专(兼)职队伍建设,生产煤矿全部建成专职救护队。制定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相关制度,发展壮大两支社会救援力量,将其纳入州应急指挥平台统一调动管理。

2.夯实物资储备保障

制定乡、村级物资储备点建设标准,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强化实物储备,不低于所需物资的50%,中风险及以上地区满足启动二级响应所需物资。强化应急物资调拨、储备与交通运输环节的协同衔接,确保县级首批物资6小时内、州级8小时内送达。

(四)强化应急资源支撑

1.深入推进智慧应急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人工智能与应急管理深度融合,构建全域贯通的信息化指挥平台。完善通信网络布局,实施“南部山区通信补盲工程”;在矿区、林区、河道流域、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部署无人机编队;为乡镇、村配置5G北斗应急通信和370MHz数字集群终端,确保“三断”环境下20公里范围内语音数据同传;构建“5G+北斗”多模融合通信网络,实现遥感、单兵系统与州指挥部的无缝对接,突发事件信息共享率提升至95%以上。在危险化学品高风险区域推广AI监测分析;部署危化品侦检机器人,集成多光谱传感器与AI识别系统,实现泄漏源快速定位。强化建模软件应用,构建灾害现场三维实景图。

2.培养应急专业人才

依托援疆协作,联动山西、福建及疆内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定向培养安全生产、信息化、应急指挥等基层紧缺人才。参加国家应急培训和比武;依托准东产教融合科技创新园和国家级煤化工事故处置实训基地等,开展岗位练兵,强化实操培训;应急指挥人员培训全覆盖。鼓励干部参加相关专业领域执业资格考试。

3.推动先进技术应用

聚焦高危行业,促进企业间先进技术协同共享,推广安全联锁控制、智能巡检、故障诊断等先进风险管控技术和液冷、预制舱式等本质安全型技术。联合新疆应急研究院等科研院校开展技术适配性优化。对先进典型给予奖补支持,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安全新技术开发应用,形成2-3项国家推广的工艺技术(设备)。针对矿山透水、顶板坍塌,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推广无人搜救技术。引进大功率举高喷射车,推动38米高层灭火无人机编队实战化应用。部署固定式无人机机巢,对南部山区地质灾害风险进行实时监测。

(五)构建共建共治应急管理格局

1.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加强县市应急救援与国防动员相关设施共建共享;按标准配置破拆、清障、防护、通信等应急装备;完善基层消防设施建设,新增市政消火栓100个以上。按照“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的原则,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建设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巡查巡护、先期处置、转移避险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救援站。乡镇(街道)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组建应急队,绘制安全风险隐患“一张图”、安全转移避险路线图。

2.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推动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高风险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巨灾保险、农业保险等多层次保障体系建设。推动保险机构协助投保单位开展事故防范宣传培训、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诚信负面清单,严肃整治虚假评估、违规执业行为。

3.加强应急文化建设

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打造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应急科普体验馆。常态化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知识竞赛与应急演练。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运用媒体平台打造AI卡通形象等,扩展应急文化传播渠道。

 4.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企业许可、备案等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证照电子化。组织专家团队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社区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

三、实施保障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抓好规划贯彻落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县市(园区)的指导支持。鼓励多元化投入,引导撬动社会各类资金投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与总结评估,动态优化调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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