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
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已经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8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任务目标
立足昌吉州实际,锚定农业强区目标,围绕打造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战略定位,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着力抓好自治州“十五五”百项重点工作中涉农十项工作。到203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科技装备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改革有序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
二、提升农牧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一)稳步提升粮食产能。按照“优品种、提单产、稳总产、增效益”发展思路,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和产量。
(二)稳步提升棉花产能。坚持调面积、优布局、提品质,引导非优势产区、低产棉田等分步有序退减棉花种植,推动棉花保持合理种植规模,增强棉花竞争力。
(三)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作物。突出抓好油料、番茄、蔬菜等特色作物发展。
(四)着力提升肉类产能。坚持农牧结合,猪牛羊禽并举,确保市场肉品供应。
(五)着力提升生鲜乳产能。持续巩固天山北坡奶业核心区地位,打造“黄金乳都”,推动奶业大州向奶业强州转变。
(六)着力提升水产业。加速推动渔业迭代升级,稳妥推进大水面生态养殖,发展循环水等设施水产养殖。
(七)加快发展集约高效的设施农业。发展节能减排、高产高效新型现代设施农业,持续更新改造可以使用的老旧温室基础设施。
三、建设国家级种业创新聚集地,加速制种大州向强州迈进
(八)打造现代种业创新平台。贯彻落实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和自治区、自治州种业发展规划,建立生物种质资源库、生物育种遗传转化中心、基因分子育种实验室、生物育种中试基地,打造种子科技成果创新转移转化平台和种业创新聚集地。
(九)全面振兴农作物种子产业。大力推行“五化”农作物制种生产模式,培育优良品种,提高农产品质量。
(十)高质量发展畜禽(水产)种业。肉牛品种以西门塔尔和新疆褐牛为主,肉羊品种以萨福克、杜泊、德美、湖羊等为主。以畜禽育种龙头企业为依托,开展优良畜禽选种、繁育,打造全疆重要的畜禽“育繁推”三级良繁中心。
(十一)举办高层级种子大会。推进新疆现代农业种子成果展示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争取中国种子协会支持,提高新疆(昌吉)种子展示交易会层级,进一步向西拓展,与中亚、南亚国家合作,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种交会。
四、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突出发展优势产业
(十二)粮棉等重要农作物区域布局。小麦以东三县为主产区;中早熟玉米以奇台、吉木萨尔为主产区,中晚熟玉米以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为主产区;棉花以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昌吉农高区)、阜康市为主产区;特色农作物以东三县、昌吉市为主产区。
(十三)畜禽(水产)区域布局。奶牛以呼图壁县、昌吉市(昌吉农高区)为主产区;骆驼以阜康市、木垒县、奇台县为主产区;肉牛以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昌吉市、玛纳斯县、奇台县为主产区;肉羊以东三县、呼图壁县为主产区;生猪以昌吉市(昌吉农高区)、奇台县、吉木萨尔县等为主产区;家禽以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为主产区;蛋鸡以玛纳斯县、昌吉市(昌吉农高区)、阜康市和吉木萨尔县为主产区;水面养殖以昌吉市、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为主产区。
五、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夯实农业发展根基
(十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国家、自治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
(十五)更新升级农机装备。促进农机、农艺、品种集成配套的深度融合,推动“国Ⅱ”及以下大型农业机械装备更新换代,新购置先进适用新能源拖拉机、大型高端智能农机等装备。加快特色农作物短板农机研发与集成应用,提高农林牧渔综合机械化水平
六、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大力发展绿色农业
(十六)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持续开展四级耕地质量监测,持续开展耕地“非粮化”的整改,落实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的正面清单。
(十七)实行农资控量增效行动。推进化肥控量增效,持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与水肥一体化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绿肥种植。推进农药提质增效,集成推广农业、生物、物理等绿色防控技术。实施养殖节粮、兽药减量增效、饲料减量替代行动,发展节粮畜牧业,严格遵守处方药和休药期制度。
(十八)加大绿色食品原料供应地建设。严格按照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使用的标准,扎实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和绿色食品原料供应地建设,形成以产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到2030年,绿色食品原料供应地初具规模。
(十九)加强废弃物治理和综合利用。加强农田残膜治理和综合利用,开展地膜产、销、用、收及再利用全过程监管,分区域、分作物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在棉花上重点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在玉米、加工番茄等作物上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和离田加工技术,建立健全收储运体系,开展秸秆高值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循环利用,深入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构建粪肥还田、绿色发展、种养循环的农业长效机制。
七、强化科学技术支撑,大力发展科技农业
(二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棉花技术创新中心、农机创新平台和智慧农业应用场景,聚焦农业产业全链条技术瓶颈,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支持和加强农业科技试验场所建设,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二十一)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支持玛纳斯县建设自治区智慧农业引领县,培育智慧农业科技企业,研发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加快建设新疆智慧农业装备产业园。支持昌吉农高区与中国农科院西部研究中心共建“人工智能+”中试应用基地。应用卫星遥感技术绘制耕地、种植、灌溉“一张图”,实施农业遥感智能AI及农业可信数据空间项目,建设全州统一的智慧农业基础数据中心。深化智慧农业综合改革试点,打造“2+N”应用场景。
(二十二)加大科技推广服务。加大种养集成技术推广应用,以粮棉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高效设施种植、畜禽水产集约化养殖为方向,大力推广小麦宽窄行高效栽培、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棉花绿色高质高效栽培等技术。大力推广应用动物疾病AI智能自主揭发、胚胎移植等技术。加大品种培育与推广应用,以生物育种技术为抓手,培育高产优质、多抗广适、节本增效的小麦、玉米、棉花、番茄等作物品种;引育优质高产、适应性强的抗病畜禽、水产品种。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农牧机械装备融合应用。
(二十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庭州英才”育才、引才计划,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实施闽昌“双百人才”计划,培训农业科技人才。加强对农场主、新农人、返乡创新创业人员、农业经理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实用人才的精准培训,培育一批懂经营、会服务、善营销的乡村主理人队伍。
八、加强生产安全和品质管控,大力发展质量农业
(二十四)加强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加强动物(水产)疫病免疫和检测工作,持续改造提升县级兽医实验室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建设并开展病原学检测,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强制免疫计划,切实构建有效免疫屏障。建立植保监测网络,在重大病虫害发生源头区、重发区加密布设监测站(点),提升末端发现能力,构建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体系,提升粮食主产区和重大病虫迁飞流行区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能力。
(二十五)加强农业生产安全监管。严格农机牌证核发管理,杜绝违规办证上牌行为,在重要农时季节、重点区域等开展农机专管专治、集中整治。全面做好农业生产、农田建设、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农药、兽药、实验室试验用药(剂)的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指导和管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转基因生产经营活动。
(二十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依据《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指导标准》,配齐州、县重点智慧执法终端装备。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查办案件,农业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显著提高。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监管格局。通过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排查、监督抽查,严厉打击涉农产品及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二十七)加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测。用好国家和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建立从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管理、农产品检测到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追溯体系,规范落实“四挂钩”工作机制。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填平补齐检测设备,加强检测人员业务培训指导,提升检测能力。
(二十八)加强防灾减灾和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抵御洪涝干旱的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小麦、玉米、奶牛、能繁母猪等国家政策性保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赔尽赔。扎实开展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适时开展骆驼、水产种苗等政策性保险试点。
九、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品牌农业
(二十九)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持续做大“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产业增值大文章。加快推动西域春乳业产业并购整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全国龙头企业进新疆”对接活动,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引进国内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国家、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开展州级、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纳尽纳。
(三十)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粮食和食品加工、棉花和纺织服装、畜牧产品和优质果蔬三大产业集群建设,持续实施昌吉市玉米产业集群项目,积极申报新疆东天山小麦产业集群项目。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和农产品加工园建设,培育奶业、棉花、骆驼、肉羊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五工台镇棉花、大有镇食用菌、半截沟镇小麦、白杨河乡肉羊产业强镇,培育昌吉市、阜康市自治区农产品加工园。持续推进昌吉市加工番茄产业园建设。
(三十一)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水平。落实《自治区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加速农产品加工转化。粮食加工方面,在昌吉农高区等地打造主食加工基地和休闲食品产业园。支持小麦专用面粉、功能性面粉和精深产品研发。推进玉米生物制糖、高端玉米油等精深加工,共同建设昌吉农高区合成生物产业园。棉花加工方面,支持发展纯棉高支精梳纱线、色纺纱、混纺纱、生物再生纤维素纤维、面料、家纺等高端产品。特色农产品加工方面,支持发展辣椒、番茄、红花等系列产品研发生产。畜产品加工方面,支持研发功能性配方奶粉、A2牛奶、奶酪、驼奶香皂、驼奶面膜等高端乳制品。支持昌吉农高区等地打造低温火腿、培根、香肠、腊肉制品等肉制品精深加工聚集区。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方面,重点发展膳食纤维、饲料蛋白、生物基原料、有机肥等高附加值产品,不断提升企业加工转化增值能力。
(三十二)实施农业品牌发展计划。着力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品牌矩阵。进一步做好全国“名优特新”农产品目录、“品味新疆”好产品名录和“昌吉好礼”品牌申报工作。
(三十三)深化农产品市场开拓。加强冷链物流电商建设,在农产品主产区、集散地建设一批产地低温贮藏、冷链运输等设施,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打造跨区电子商务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引导优势农牧企业开展跨区跨境电商业务,构建农产品出村进城、农产品线上融合销售模式,实现邮政快递“村村通”。加强市场营销和宣传推荐,共建自治区“品味新疆”直播头部基地,支持主办和参加各类农展会,扩大“主播说三农”栏目影响力。加强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合作,搭建农产品外贸合作平台,推动番茄、种子、葡萄酒、棉纺、农资、农业生产装备等进入中亚市场。支持昌吉中亚农机物流港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建设出口农机市场。支持昌吉市、昌吉农高区等建设农产品出口基地。
(三十四)大力发展农村新业态。按照“一点一线一环”旅游发展布局,全力打造东天山农文旅融合发展先行区。依托州内名胜景点、民族风情和沙漠、湿地等自然景观,发展一批农业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以呼图壁种牛场和西域春乳业公司为主,打造“种养+农文旅”为一体的“奶业+”新模式;依托阜康市骆驼产业提升(万驼园)项目,打造骆驼文化博物馆,形成休闲观光、餐饮娱乐、观摩研学等业态。大力发展沿线、绕城、绕景区的“农家乐”“牧家乐”“休闲农业精品农庄”和民宿聚集区,全方位、多业态发展康疗养生产业。全力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农文旅融合活动。
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十五)持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立足村庄发展基础,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类布局,按需编制完成“多规合一”村庄规划。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应用,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促进城乡公共设施和服务均衡发展,聚焦“一老一小”重点人群,统筹城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推动实现城乡一体化。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功能,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
(三十六)推进美丽宜居和美乡村建设。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聚焦村庄基础设施和乡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实施和美乡村项目,积极推进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建设,开展农村闲置房屋盘存转增“好院子”和乡村庭院“三区分离”试点工作。
十一、培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三十七)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着力培育家庭农场,推行集中连片种植和规模化养殖。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清除空壳社,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管理机制。依法组建“同业型、同域型、同项型”联合社。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鼓励多元化服务主体开展各类涉农服务。
(三十八)提高村集体经济实力和农牧民收入水平。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行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模式,提高村集体经济资源开发和服务带动能力。积极探索“两委托、三跟进、一盘活、一托底”农业生产“大托管”模式,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升农民收入水平,依托龙头企业构建小农户公平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牧民分红增收。大力发展订单生产,促进企农合作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提升农民经营性收入。鼓励农牧民以资产、资金、资源、技术等有偿流转或入股新型经营主体,盘活资本要素,增加资产性收入。加强对农牧民劳动技能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工资性收入。
(三十九)切实做好常态化精准帮扶工作。进一步提高统一规范、精准识别、动态调整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效能。分类落实精准帮扶措施,稳妥有序开展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帮扶政策退出办法,适时调整帮扶对象。提高产业帮扶质效,精准落实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开展生产经营。持续做好就业帮扶,鼓励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创业兴业,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帮扶政策,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雨露计划+”,重点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组团帮扶。鼓励引导各类慈善力量参与帮扶。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十二、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四十)稳妥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和三部门联合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将第二轮农村土地延包工作列入县市党政“一把手”工程予以稳慎推进。
(四十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按照“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要求,推进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稳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二步试点,坚决遏制农村非法占地建房行为。
(四十二)严格农村集体机动地管理。严格执行集体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面积的5%,且不得新增的政策,集体机动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目标。
(四十三)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原则,提高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率、合同审查率。加强社会投资主体流转土地经营权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跟踪全过程监管,社会投资主体租赁农用地纳入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统一管理,防止和及时纠正投资经营中的不当行为。
(四十四)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清产核资与确权登记工作,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与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推进数字化监管,实现“三资”数字化监管全贯通。规范运营与收益管理,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成员收益分配合理。建立多方联动监督机制,严查侵占挪用、违规处置等问题。
十三、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措施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县市党委、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和党政一把手责任人工作要求,确保农业农村工作各项重大举措落地生效,始终把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的实施纳入县、乡党委、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监测评估和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价工作,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法治保障和政策协同,切实依法行政,加大“三农”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提高农牧民法治意识和合法经营能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统筹用好各类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构建多元化投入格局。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统筹保障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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