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调整后的《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州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州党委同意,州人民政府决定对《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请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或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程序向州司法局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州司法局充分研究论证后,报州人民政府决定。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5日
调整后的《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 自治州卫健委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5月 |
2 | 《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自治州发改委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6月 |
3 | 昌吉州统筹城乡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 | 自治州民政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6月 |
4 | 《昌吉回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实施方案》(2021-2035年) | 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9月 |
5 | 《美丽昌吉建设“十五五”规划》 | 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1月 |
6 |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体系“十五五”规划》 | 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1月 |
7 |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草原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 | 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1月 |
8 | 《昌吉回族自治州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五五”规划》 |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1月 |
9 | 《昌吉回族自治州“十五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 自治州消防救援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1月 |
10 | 《昌吉回族自治州“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 自治州卫健委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1月 |
11 |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 | 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1月 |
12 | 《昌吉回族自治州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 | 自治州商务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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