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昌吉州统筹城乡及医养结合发展推动
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昌吉州统筹城乡及医养结合发展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已经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0日
昌吉州统筹城乡及医养结合发展推动养老
服务提质增效实施方案
为积极贯彻国家、自治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及医养结合提质增效工作,健全完善“3+3+3”(县乡村三级网络+居家社区机构三种形态+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协同)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老年人医疗健康服务可及性,促进养老服务从兜底保障向增进民生福祉拓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健全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1.建立县(市)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及平台。强化县域养老服务统筹管理功能,依托现有具备条件的4家公办和3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以统一建设、分级使用的昌吉州智慧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为支撑,在承担兜底保障职能基础上,逐步扩展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助、技能培训、资源统筹等综合功能,统筹推动县域养老服务资源高效利用。2029年底前实现县市级综合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及管理平台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民政局、卫健委、数发局)
2.优化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按照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不低于80%的要求,新建、改扩建16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提升现有50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支持2家优质民办养老机构、5家农村幸福大院、4家乡镇级卫生院医养中心承担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延伸服务至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老年人。(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民政局、州卫健委)
3.科学布局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站点。落实人均养老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标准,依托社区阵地、村级互助幸福院、闲置校舍,按需建设嵌入式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构建“党建+邻里+志愿”农村互助养老体系。定期组织互助养老活动,按月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2029年底前具备互助服务功能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70%,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民政局、住建局、财政局)
(二)推进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融合发展
4.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落实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减轻失能家庭照护经济负担。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养老床位、医疗床位“四床联动”,通过国企参与、财政支持、社会投入加快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国企参与制定地方适老化改造标准,从材料选用、施工工艺到验收维护,形成可复制的规范。2029年底前全州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不少于3000户、老旧小区无障碍改造不少于120个、养老设施适老化改造不少于20处。(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民政局、卫健委、国资委、财政局、住建局、残联)
5.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引导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培育专业化连锁化社区养老服务主体10家,探索“社区+物业+家政+养老”模式,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嵌入养老服务功能,提供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通过减收或免收国有资产设施使用费盘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结合完整社区建设补齐设施,在老年人口密集社区设立老年用品、康复辅具展示租借站点20处。争创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5个。(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民政局、卫健委、国资委、住建局、商务局、残联)
6.发挥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围绕普惠安养供给布局,支持阜康市、奇台县改扩建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2家;针对不符合现有安全标准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实施治本攻坚项目7个,推进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失能、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有率100%,提升特殊困难人员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服务质量。建设发展普惠型养老机构,实施以昌吉市、奇台县为东西区域双中心,呼图壁县、阜康市、吉木萨尔县为补充的6个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新改建项目,实现每个县(市)至少建有1家普惠养老机构。(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7.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医养结合功能。聚焦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刚性需求,支持昌吉州人民医院老院区、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昌吉分院、阜康市中医医院、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等公立医疗机构,通过改扩建等方式,实施分区管理,配套适老化设施等,统筹设置老年病诊疗、护理、安宁疗护等功能区域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拓展医养结合服务功能,到“十五五”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5%,医养结合机构或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达到10家以上,符合条件且具备意愿的医养结合机构原则上均纳入县域医共体或医联体。探索国有企业与公立医院深度合作,推动医养服务向居家上门服务延伸。(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发改委、国资委、民政局、医保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8.深化医养结合协议合作。实施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动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二级公立医院设置安宁疗护病区。引导有条件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医养结合服务,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群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探索个性化签约服务。建立协议合作关系,2027年底前实现每家养老机构至少与1家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健全稳定顺畅双向转接绿色通道。明确医务人员开展上门护理服务清单,定期对养老机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巡诊和上门护理服务,为村(居)老人提供就近、快捷的医养结合服务。到2029年,每个县市至少有1-2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上门护理服务,失能等重点老年群体签约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居家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70%以上。(责任单位:州卫健委、民政局、医保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9.提高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可及性。医养结合机构结合实际规范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用中医适宜技术,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民族医诊室,加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推动中医药特色疗法与养老需求的深度融合,到2029年,实现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州卫健委、民政局、医保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
10.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持续完善“州级统筹、县级枢纽、乡级节点、村级末梢”四级服务网络体系,创新“政府主导、国资运作、市场参与、数智赋能”的四轮联动新机制,实现“养老服务网络覆盖率、医养结合机构数、专业照护人员配比、失能高龄老人医疗照护覆盖率、护理型床位利用率”五维跃升。探索乌昌养老补贴异地结算和资源对接。州发改、民政部门要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政府指导价,设置社会办普惠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参考区间价格。2027年调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丰富养老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卫健委)
11.激发市场活力。构建市场化、可持续的内生动力体系,通过“精准补贴+差异化定价”保障普惠养老服务运营,对兜底保障型服务实行财政保障,对普惠支持型服务给予运营补贴并动态调整,同步优化服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健全“事业筑基、产业反哺”良性循环,引导康养企业参与普惠服务,依托养老服务场景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依托昌吉州优质生态资源,整合文旅、农业、康养资源,打造区域性旅居养老目的地,以昌吉市、奇台县、阜康市康养中心为基地推动旅居养老服务模式,推动“以养促旅、以旅兴养”融合发展,深度挖掘生态与文化特色,打造“天山北麓颐养地”“丝路庭州宜居城”双品牌。(责任单位:州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委、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2.深入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实施政府建资产、国企搭平台、民企增活力的“公建国管民营”模式,发挥国有企业在资源整合、标准规范上的统筹优势,叠加民企在个性化服务、市场化运营上的灵活优势,丰富餐饮服务、康复理疗等多元供给。对昌吉州现有医疗物流仓储基地进行改造升级,打造集研发设计、中试生产、展示体验、仓储物流、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于一体的区域性适老化辅具产业枢纽,形成“研发-中试-应用-反馈”良性闭环,为全州“适老化改造以旧换新”政策提供核心支撑。(责任单位:州国资委、民政局、卫健委、商务局)
13.实施文化润养阵地建设。在全州范围内选取 10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站点打造“石榴籽”文化养老示范点。以昌吉州老年(老干部)大学、开放大学为引领,带动7县市老年活动中心广泛开展琴棋书画、民族舞、非遗传承等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全面推进老年教育进街道社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实现“文化养老、精神富足”。2029年底前健全州、县、乡、村四级老年协会,实现基层老年教育全覆盖。(责任单位:州民政局、教育局、老干部局、文旅局,州党委社会工作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养老服务要素保障
14.健全多元保障制度。加强社会救助、福利、社保与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衔接,构建多主体支撑的养老保障体系。强化经费保障,聚焦机构建设与人才培养加大投入,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及超长期国债。确保州本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占比不低于60%。深化医保支付改革,落实上门护理和家庭病床收费,探索医养标准互认及人员互通机制,支持商业保险开发老年医养产品。加快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9年底前基本形成适应昌吉州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和养老金可持续增长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医保局、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委、民政局、住建局)
1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设置养老服务及医康养结合相关专业或课程。推进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充分借力智力援疆引才机制,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对口指导工作。落实国家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鼓励从业人员考取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加快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师、长期照护师和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有计划将家政服务人员、社区助老员等群体纳入培训范围培养专业人才不少于1000名,全州95%以上养老护理员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评估机构达20家以上。(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党委组织部、州医保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16.完善质量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建立星级机构结对帮扶、城乡支援合作机制,落实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管理和服务等标准规范,确保“医疗、养老”达到双资质、双规范要求。2029年底前全州养老机构星级覆盖率达90%以上,力争培育1家五级养老机构,每个县(市)至少有1家三级以上养老机构。(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7.推进数智赋能养老。将现有智慧养老平台升级为“昌吉养老云”一体化智慧平台,整合养老服务资源管理、服务需求对接、行业监管、应急响应、健康管理等核心功能,实现州、县、机构(站点)三级数据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壁垒;在养老机构部署AI系统,实现人员定位、跌倒检测、电子围栏、智能点餐和营养分析,提升运营效率与安全保障水平;支持老年人通过电话、手机APP、社区站点等多渠道在线预约服务;具备服务质量在线监管、安全风险在线预警功能,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以“昌吉健康云”平台为枢纽,制定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与交换规范,全面对接并整合全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州民政局、数发局、国资委、工信局、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6年6月前)。各县(市)开展养老服务摸底调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工作路径,各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层层分解任务。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6年7月至2029年12月)。各县(市)、各部门对标方案推进重点任务,保障项目落地,动态监测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三)总结评估阶段(2030年1月至3月)。各县(市)、各部门结合“十五五”总结开展自评,州级组织全面评估,提炼经验模式,宣传推广形成示范。
三、工作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县市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要列入年度重点任务和民生实事计划,按任务项目化要求推进,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州县两级相关行业部门要健全服务、价格、安全、项目全链条监管体系,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