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政办发〔2021〕62号 关于调整昌吉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昌吉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金之镇 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孙继洲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陈金融 州党委常委、副州长      王 燕 自治州副州长      李 鸣 自治州副州长 周小华 自治州副州长      葛 坦 自治州副州长      鲍永生 自治州副州长 谭 军 自治州副州长 苏晓莉 自治州副州长 马长江 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成 员:周晓元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吾尔肯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 文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玲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党组书记 殷建春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张 铭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郑新健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明亮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鲁志荣 州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热合买提江·吉合义 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局党组书记 焦继明 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张 煜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赵吉林 州教育局局长      葛伟娟 州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      刘锡鸿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李昆明 州民政局局长      张 磊 州司法局局长 州财政局党组书记      马 军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慧 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鸿铭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 涤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治钧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桥 州水利局局长      王 相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婉琳 州商务局局长      张子斌 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孟宪民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马 鑫 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 明 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庄玉廷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建琴 州医疗保障局局长 甘寿春 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 王 泓 州金融办主任 张 伟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 毅 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白云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昌吉监 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韩文基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明 州公安局副局长   (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孙继洲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何文同志兼任。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党组书记热合买提江·吉合义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焦继明同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韩文基同志担任。主要配合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工作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承担。 主要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负责统筹研究制定全州“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州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对领导小组下设的各专项组、州直部门和县(市)园区“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统筹协调和绩效考核;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项组工作,建立“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收集汇总各专项组工作进展情况,向协调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推广“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编发工作简报;按程序适时调整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成员单位。 二、各专项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产业激励创新组、科技创新组、民生保障组、改善社会服务(教育)组、改善社会服务(卫生)组、法治组、精简行政审批组、督查组、专家组等11个专项工作组。 (一)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 长:孙继洲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何 文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优化营商环境组办公室设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煜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日常工作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推进实行全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周小华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郑新健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办公室设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庄玉廷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州税务局。日常工作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推动部分重点监管领域实现监管事项“应接尽接”、数据“应汇尽汇”,建立健全监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三)产业激励创新组   组 长:葛 坦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李明亮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产业激励创新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刘锡鸿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教育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金融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昌吉监管分局。日常工作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 (四)科技创新组 组 长:葛 坦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李明亮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科技创新组办公室设在州科学技术局,办公室主任由州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葛伟娟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日常工作由州科学技术局承担。 主要职责:鼓励并组织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法依规进行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依托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信息平台,便利企业获取创新资源,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衔接,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五)民生保障组   组 长:苏晓莉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张 铭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民生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州民政局局长李昆明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日常工作由州民政局承担。   主要职责:加快社会救助服务管理转型升级,建立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特困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信息库,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落实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六)改善社会服务(教育组)组   组 长:苏晓莉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张 铭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改善社会服务(教育)组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州教育局局长赵吉林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日常工作由州教育局承担。 主要职责:提升教育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编制教育系统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裁量基准、教育主管部门权责清单,落实教师减负清单,健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持续推进高等教育领导“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向高校放权赋能。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七)改善社会服务(卫生)组   组 长:苏晓莉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张 铭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改善社会服务(卫生)组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孟宪民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日常工作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主要职责:牵头负责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养老、社保等社会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协调推进放宽医疗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医疗服务供给。充分运用“互联网+医疗”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八)法治组   组 长:陈金融 州党委常委、副州长   副组长:郑新健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法治组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司法局局长张磊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日常工作由州司法局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分类审核。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及时提出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全面实施,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九)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 长:孙继洲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何 文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精简行政审批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焦继明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工作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昌吉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协助推进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协调推进行政审批简约化、监督管理标准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化。依托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 (十)督查组   组 长:孙继洲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马长江 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周晓元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项组提出的各县市、园区和州直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十一)专家组 组 长:葛 坦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李明亮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州党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主任由州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鲁志荣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受协调领导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参与对重点改革事项开展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的提出意见建议。日常工作由州党委政策研究室承担。   各专项工作组的日常工作由牵头单位(办公室)承担。各专项工作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项工作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组长同意后,按程序提交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专项工作组应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召集会议研究。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宏观调控方式,提高政策实施时效性和精准性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有效抓手;是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   (二)各县市、园区“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要发挥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定期对重点改革举措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并及时纠正改革中出现的跑偏走样等问题,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办公室)要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扎扎实实推进任务落实。各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积极、主动推出更多务实的创新举措。州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指导帮助县市、园区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切实解决好权力下放后,基层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消除“中梗阻”,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   (三)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紧紧围绕简政放权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加强监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优化服务要服出便利、服出实惠。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更多企业和群众满意的改革成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四)各县市、园区要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并将完善工作机制情况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园区要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我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懈奋斗。   (五)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绩效考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抄送:州纪委监委,州党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州党委政策研究室、编办,州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信息服务中心。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