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州2019年“放管服”改革 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CJZ002/2019-000033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印发昌吉州2019年“放管服”改革 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 印发 吉州 2019 工作要点 的通知 文 号 昌州政办发〔2019〕26号 发布日期 2019-04-15 11:03:35 发文单位 昌吉州政府办 发布机构 昌吉州政府网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新政办发〔2019〕30号)和《2019年自治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新政办函〔2019〕88号)精神,结合自治州工作实际,州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昌吉州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任务分工方案》,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各单位要结合职责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逐项制定落实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办落实。 二、强化沟通协作。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按照季度对账、半年查账、年终交账的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台账管理。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组织推进、督促落实、汇总上报等工作。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按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及时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情况。自治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各专项组组长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梳理总结各成员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并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三、强化督导落实。州人民政府将《任务分工方案》落实情况作为督查重点,纳入绩效考核,持续跟踪问效。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月报制度,每季度末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季度工作总结。 联 系 人:骆文凯。 联系电话:2322263,2332945(传真),17767638125。 电子邮箱:zzbzwgk@163.com。 附件:昌吉州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