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州党委、人民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监管行为,为昌吉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良好环境,助力昌吉州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州国资委提出如下措施并公示如下:
一是优化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制定出台《昌吉州国资委履职事项工作指引》,修订出台《昌吉州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昌吉州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4年版)》,全面梳理审批事项,从履职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期限等方面进行明确细化,严格规范州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为企业办事提供明白纸,有效保障出资企业经营自主权,切实优化国企营商环境。
二是严格落实州本级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及农民工账款清偿工作。组织开展欠薪问题线索“回头看”专项行动,督促州本级国有企业全面排查涉及欠薪项目,按照“一账一策”和“限时化解”的原则建立偿还工作台账,落实清欠资金,及时化解和清偿拖欠民营企业、农民工账款。
三是制定包联制度,推动解决问题力度。制定出台《昌吉州国资委县级领导包联服务推动落实工作清单》,深化领导包联服务企业机制,结合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对所包联的监管企业明确重点工作与具体任务,协调解决监管企业在工作推进、项目实施、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有效利用数字化提升监管效率,支撑改革发展。运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州国资委和州本级国有企业、各县市(园区)国资监管机构日常性工作视频会议,开展各类国企改革政策类、业务类培训,让企业少跑路提高工作效率。运用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采集、填报和汇总重要监管数据,提升国资监管动态监测能力和信息共享水平。
五是坚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持续开展科室下企业工作。委机关各科室按照每季度不少于7天的要求,根据工作任务深入各企业进行日常工作指导,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了解掌握企业党建、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痛点难点,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存在的问题。
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上一篇: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公...
下一篇: “一人一岗”秒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