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5〕94号
关于新疆丝雅源实业有限公司绿色纤维素纤维智能生产系统集成与循环经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丝雅源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丝雅源实业有限公司绿色纤维素纤维智能生产系统集成与循环经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州玛纳斯县玛河工业园区新疆丝雅源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09'23.479",北纬44°18'35.415"。项目为技改项目,主要针对现有纤维素纤维生产线原料由木浆变换为纸浆后,为匹配后续生产,新建1座K浆车间,配套建设2条智能化碱纤维素生产线,设计产能8万t/a,为现有二期、三期短纤生产线原液车间提供原料进行后续生产。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2万元,占总投资的4.34%。
根据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评估中心关于该《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的审查意见(玛环审〔2025〕1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经我局第十四次行政审批联审会审议,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池密闭收集后引入现有工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由现有一期1根120m的排气塔排放,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厂内现有污水站进行处理,处理满足《棉浆粕和粘胶纤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 4349-2021)表1直接排放限值(远期)后,排入梧桐沟水库用于沙漠生态林灌溉。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
声减振、消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膜处理系统回收的半纤维素外售下游企业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现有污水处理站脱水设备脱水后进入玛纳斯县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废膜及废润滑油分类集中收集至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应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及其收集、贮存、转运进行规范管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你单位应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编、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项目建成后,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经批准的《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严格按证排污。
五、你公司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六、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稳定运行3-5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七、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和环保设施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负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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