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丁大明 魏国梅两名同志任职的通知》(昌州政任免〔2025〕55号)文件精神,经州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魏国梅同志任昌吉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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