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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昌吉州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1 19:14:1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8-000167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9-11
文  号: 昌州水函字〔2018〕20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对2018年昌吉州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昌州水函字〔2018〕200号

关于对2018年昌吉州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昌吉市、呼图壁县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2017年-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建设的督查通知》(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和《关于加快推进2018你那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病险水闸(库)除险加固、公益性维修养护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水利工程建设的督办通知》(新水办水管[2018]63号)要求,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支付,确保“年底前,下达的中央资金100%完成,项目投资计划完成80%以上”的目标如期实现。州水利局将于9月11-12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截至目前水利建设固投项目进度滞后的部分县市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昌吉市、呼图壁县2018年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详见附表)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招投标及开工情况;

(二)工程进度、工程建设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三)合同签订(合同合法性、标段划分合理性、工期合理性)、工程资金支付情况;

(四)质量管理体制

1. 项目法人、监理、施工、检测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有关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2. 工程设计变更及按照批复建设内容实施情况;

3. 参建单位(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资质及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资格条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检测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问询及反馈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填写现场检查表。检查结束后,针对检查情况形成检查通报。

四、检查时间

9月12日 昌吉市水利建设项目

9月13日 呼图壁县水利建设项目

五、检查人员

钟幼文 州水利局规划计划科负责人(13565627103)

高 伟 州水利局农牧水利科副科长

刘国清 州水利局办公室(州纪检委挂职干部)

六、检查要求

1、各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各相关人员要到场介绍项目总体情况,回答检查人员的问询,提供相关备查资料。

3、各项目法人单位按照检查内容协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备查资料的准备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