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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22.10.8-10.10表)新疆满东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6万吨含硅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发布日期: 2022-10-08 13:53:4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10月8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08--10月10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满东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6万吨含硅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玛纳斯县塔西河工业园区玛纳斯县双龙农牧机械有限公司院内

新疆满东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2条年产1.6万吨含硅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原料仅为属于名义硅含量97.8%的废旧硅粉,不得购入未经加工处理的硅泥、未经加工处理的切割废砂浆等。项目主要利用新疆众信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硅粉作为原料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硅块再回供给新疆众信材料有限公司使用。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有组织废气投料工序粉尘、熔炼废气、精整工序粉尘,无组织废气为投料及精整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粉尘、浇铸废气、包装粉尘。项目中频炉采用人工投料;精整工序采用物料放置在破碎平台人工破碎的方式;投料熔炼工序和精整工序废气经3个集气罩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入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颗粒物30mg/m3)。项目成品为块状物料,且成品堆场置于封闭式车间内。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采取厂房隔音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收集尘、废炉渣、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布袋收尘器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炉渣成分主要为二氧化硅,同时含有少量金属,炉渣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吨袋包装后作为建材企业原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