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14日拟作出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昌吉州环保局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 邮编:831100
注: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
上一篇: 受理公示文件(2021...
下一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