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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2025年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
2025年,按照《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15号)文件精神,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按照“政策找企、免申即享”的方式(其中劳务派遣单位采取主动申请),经数据比对与审核,昌吉州2025年第四批符合发放稳岗返还并已确认企业共953家,拟拨付稳岗返还补贴资金合计6462437.41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5年9月8日—9月12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昌吉州2025年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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