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对外业务-医疗保健
昌吉州人民医院是新疆昌吉地区规模最大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昌吉州医疗中心。医院是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的教学医院;是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的技术协作医院;是福建省、山西省医疗卫生机构的援疆帮扶单位;是昌吉州120紧急救援中心和昌吉州传染病医院、昌吉州精神卫生中心、昌吉州儿童医院、昌吉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所在地。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医院设置科室情况如下:
(一)党群、行政职能后勤科室:
党办、院办、医教部、护理部、宣传科、人事科、财务科门诊收费入院结算处、经管科、质量管理科、审计科、网络管理中心、院感办、医保科、总务科、物资管理科、保卫科、车队、退管科、工会、团委
(二)临床科室:
心内科、呼吸内科、综合内科、消化内科、肾病科、内分泌科、老年病科、神经内科、临床心理科、中医科、康复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儿科、骨一科、骨二科、普外一科、普外二科、肿瘤科、心胸泌尿外科、神经外科(高压氧室)、妇科、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五官病房、皮肤科、口腔科、急诊科、急诊病房、手术室、麻醉科、放疗科、门诊部、传染病分院
(三)医技科室:
检验科、放射CT科(核磁CT室)、输血科、病理科、超声科、药剂科、核医学科、设备科、供应室、健康管理科、水岸林居社区
第二部分 昌吉州人民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55225万元,2016年总支出55998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医院业务收入45292万元,其他收入268万元,综合医院上级拨款8780万元,传染病分院上级补助收入501万元,紧急救援中心上级补助收入327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5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业务支出559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3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869万元,债务利息支出2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结余1096万元,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应该支付的未支付的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数 0 万元(含政府性基金),其中:因公出国经费决算 0万元,无因公出国事项及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保险过路费,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燃料费20万元,过路费1万元,车辆保险费10万元:2016年无新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公务接待经费决算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40批次、总计410人次。
“三公”经费预决算差异说明,以及其他需说明事项。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合计 54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4.1
3、公务用车费 4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预算数10098万元,决算数9664万元元,调整433万元。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业务收入45562万元,2015年42506万元,2016年比2015年收入增加了3056万元,同比增长了7.19%。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财政拨款比2015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项目资金比2016年增加1000万元,2015年追加人员调工资2次。
(三)、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2016年医院总资产67587亿元, (1)房屋平方米74900.53平方米,24064亿元;(2)车辆(台、辆)19辆车,轿车3辆,越野车2辆,小型客车3辆,救护车11辆,价值752万元;(3)医疗专用设备达50万元以上的设备93台件,达19849亿元, 其中: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374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4640亿元;(4)其他固定资产12121亿元。
(四)、2016年国有资产收益房屋出租42万元。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州医院2016年政府采购资金为11877.60万元,预算金额为15000万元,实际完成79.20%。其中全科楼工程项目2800万元,儿科楼项目2300万元,其余为医疗设备及网络工程建设支出。
八、2016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75.0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新疆昌吉州人民医院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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