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自治州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9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8日

上一篇: 没有了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办文件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0 11:34:3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2/2017-000152 信息来源: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10-10
文  号: 昌州政办发〔2017〕10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自治州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9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