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02/2017-000152 | 信息来源: | 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7-10-10 |
| 文 号: | 昌州政办发〔2017〕10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自治州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9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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