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工作
丝路昌吉/昌吉州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左晓雨报道)10月8日,昌吉州州长郑敏主持召开昌吉州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八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开展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控“以案释法·轮值讲法”,研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乌昌区域协同发展、州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锚定新疆“五大战略定位”,坚决扛牢在新疆高质量发展中挑大梁的责任使命,扎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守牢底线红线,全力以赴打好年度冲刺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守财经纪律,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新增隐性债务专项摸排,压实工作责任,筑牢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屏障。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折不扣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把问题根源挖深找准,把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要强化协同联动,切实把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贯通落实到位,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整改标准、工作要求与中央、自治区保持高度一致。要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一体推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交出合格答卷。
会议强调,要强化与乌鲁木齐市合作对接,主动融入乌鲁木齐都市圈,促进乌昌区域协同发展,高质量推动乌准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新疆融创港建设,推动乌鲁木齐市科创、服务、开放要素与昌吉州空间、资源、园区承载要素深度耦合,依法依规推动合作事项早日落地见效。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公务用车保障新模式,坚持“先自有、后租赁”原则,推行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严把制度边界、强化监督执纪,筑牢安全管理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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