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发布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发布时间:2025.09.17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  记者付小芳、通讯员杨恒轩报道:近日,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吉州财政局、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州税务局联合发布《昌吉州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筑牢“第三支点”,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

  《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力争全州各县(市)有50%以上的村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并积极推动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给予资助(以下简称社会资助)。

  具体目标为:2025年,力争年底前每个县(市)有15%以上的村开展集体补助工作;2026年,力争年底前每个县(市)有30%以上的村开展集体补助工作;2027年,力争年底前每个县(市)有50%以上的村开展集体补助工作。基本建立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含社会资助、个人资助)”的多元筹资格局。

  在补助模式方面,《计划》提出了普惠补助、激励补助、奖励补助、帮扶补助和综合补助五种模式。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补助模式,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当年已缴费的全部或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包含特殊群体政府代缴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补助标准由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收入情况,通过民主决策方式确定,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金额的总和不超过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在资金筹措方面,村集体缴费补助主要来源为集体经济组织在每年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上,提取40%公积金后,因地制宜在不超过剩余收入的20%以内计划补助资金。鼓励有条件的村将集体补助经费纳入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合理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动员企业通过捐赠方式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并鼓励县(市)财政对开展集体补助工作的乡镇(街道)、村予以补助。

  据悉,在《计划》出台之前,2024年,昌吉州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回馈其组织成员。据统计,自2024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今年8月,全州共有20个村参与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累计补助金额达25.9万元。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要闻动态 »  昌吉要闻
昌吉州发布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发布日期: 2025-09-17 10:37:50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本报讯  记者付小芳、通讯员杨恒轩报道:近日,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吉州财政局、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州税务局联合发布《昌吉州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筑牢“第三支点”,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

  《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力争全州各县(市)有50%以上的村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并积极推动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给予资助(以下简称社会资助)。

  具体目标为:2025年,力争年底前每个县(市)有15%以上的村开展集体补助工作;2026年,力争年底前每个县(市)有30%以上的村开展集体补助工作;2027年,力争年底前每个县(市)有50%以上的村开展集体补助工作。基本建立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含社会资助、个人资助)”的多元筹资格局。

  在补助模式方面,《计划》提出了普惠补助、激励补助、奖励补助、帮扶补助和综合补助五种模式。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补助模式,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当年已缴费的全部或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包含特殊群体政府代缴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补助标准由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收入情况,通过民主决策方式确定,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金额的总和不超过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在资金筹措方面,村集体缴费补助主要来源为集体经济组织在每年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上,提取40%公积金后,因地制宜在不超过剩余收入的20%以内计划补助资金。鼓励有条件的村将集体补助经费纳入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合理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动员企业通过捐赠方式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并鼓励县(市)财政对开展集体补助工作的乡镇(街道)、村予以补助。

  据悉,在《计划》出台之前,2024年,昌吉州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回馈其组织成员。据统计,自2024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今年8月,全州共有20个村参与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累计补助金额达2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