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坚决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和棉花安全的政治责任,粮食、棉花面积分别稳定在320万亩、180万亩。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00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智能施肥技术100万亩,改造末级渠系1300公里,建设22个粮棉“百千万”试验示范基地,力争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亩均增产8%以上。引育年营收亿元以上种业龙头企业5家,制种面积达到100万亩,建设西部种业之都和国家级种业创新基地。试点推广“冷季舍饲育种”模式,建设多胎羊规模化养殖场(户)100家,年内改良牛羊80万头只,肉产量增长8%以上。奶牛存栏达到10万头,乳制品外销量突破10万吨。优化26万亩特色林果、13万亩苗木花卉种植结构。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完成国家级小麦产业园、自治区级奶业和红花产业园认定,创建驼奶、加工番茄国家产业强镇,全力建设新疆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农业产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新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户厕5370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稳定在95%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8%,创建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22个、自治区乡村治理示范村镇2个。
(二)坚持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以30个重大产业项目为抓手,力争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突破600家,工业投资突破600亿元,工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全力推动准东综合评价排名提升到全国100名以内。煤炭产能达到2.8亿吨、产量增长25%,煤层气产量突破1亿立方米,新增煤电装机264万千瓦。加快东明塑胶、山能化工两个80万吨煤制烯烃项目建设,力争准东60亿立方米煤制气项目获得核准并开工建设。推动30万吨工业硅、30万吨多晶硅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承接电解铝产能置换50万吨以上,新增铝制型材产能60万吨、电极箔1800万平方米。建成1000万千瓦、在建2000万千瓦、储备30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加快4吉瓦光伏组件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年产2万吨绿氢项目。加快实施10万吨富锂锰基正极材料、12万吨负极材料等项目,推进锂电池产业落地昌吉。开展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粮食作物基因育种等60余项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建设棉花生物育种与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等4个高能级创新平台,争取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所科创园区落户昌吉,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突破170家。带动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增长30%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引育科技领军人才50人、国家级创新团队7个,争取自治区级以上科技项目100项。
(三)加快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培育消费新业态和增长点
加强景点、线路、产品高品质规划设计,努力打造入疆旅游第一站。强化文旅资源开发。推动景区串点成线,致力招商100个“微景点”。持续做强“昌吉美食”“昌吉好礼”等特色品牌。力争全年接待游客突破50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50亿元以上。出台促进房地产消费政策,加大优质改善型住房建设力度。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服务圈10个,提升改造县域商业网点30个。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集中打造农高区、高新区电商产业集聚区。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鼓励发展检验检测、产品设计、信息服务、会展等业态。
(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实施国企核心竞争力塑造行动。抓好国资债务、投资、合规经营等风险防控,年内州本级国有企业法人压减20%以上,资产负债率降至75%以下,营业收入增长30%,盈利水平持续改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深化园区体制改革。加快昌吉市与高新区、农高区产城融合发展,形成“一体两翼”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深化财政预算体制改革。推动金融体制改革。主动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新培育内外贸一体化重点企业3家,建立国际营销网点和售后服务体系3个,外贸进出口增长15%以上,总额突破百亿元。积极谋划G679奇台—乌拉斯台公路、将军庙—乌拉斯台铁路项目,争取延长乌拉斯台口岸开关时间。不断提升“‘链’上昌吉·融入丝路”品牌招商活动,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10家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突破1400亿元、增长15%。深化对口援疆。树牢“兵地一盘棋”思想。
(五)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以联网补网为重点,积极建设铁路网、公路网、水利网、电力网、算力网等“十张网”。建成S231昌吉—五家渠改扩建等项目,打通昌吉市北绕城、头屯河连接线、南山伴行公路等乌昌联通道路。启动将淖铁路增二线、准东五彩湾通用机场等项目建设,推进“乌昌—天池”轨道交通(一期)项目前期工作。启动昌吉州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开工建设准东供水二期、东三县地下水补给工程、木垒县红山嘴水库和阜康市四工河水库等调蓄水工程,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力度,增加调蓄库容3100万立方米、调蓄能力达到30%。开工建设木垒南、将军庙、五彩湾北3个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5G基站600个。坚持城乡统筹、双轮驱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新增集中供热面积90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管网110公里,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新建保障性住房6500套以上。
(六)着力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坚决打好“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实施82个“一企一策”精准治理项目,改造农村清洁取暖2.18万户,全面淘汰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坚决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推动空气质量稳步提升。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土壤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生物可降解农膜5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8%以上。强化生态修复与建设,推动木垒县、玛纳斯县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实施人工防护林提质行动,完成人工造林7000亩、退化林修复3.7万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5万亩。落实自治州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对标赶超行业国家标杆水平,实施重点行业节能减排降碳改造。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准东高标准建设国家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在煤电、煤化工等行业推动实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CCUS)。
(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3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13万人次。建成11所公办幼儿园、4所中小学,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学位3000个、义务教育学位7200个。实施中小学教室“明亮工程”。引进福建、山西公办名校合作办学,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成立教育基金会,落实激励教师十条措施,实现全州教师免费体检全覆盖。加快健康昌吉建设。实施多卡合一、零差价药房等10项“小而美”医疗惠民项目。建立援疆省市知名医院托管共建机制,做强10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建成15个州级优势专科,申创三级医院1家。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均保持在95%以上。发布社会救助“联助清单”,实施37个城市社区养老“金色晚霞”工程,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新增托育机构8家、托位数1200个。
(八)深入推进文化润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争创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深入实施“十百千万”行动计划,推进各族群众逐步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青少年“筑基”工程,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普及使用成果。贯彻落实《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和合法宗教活动。广泛开展村晚、村超、广场舞等文体惠民活动3000场次以上。加快北庭考古遗址公园、唐朝墩古城遗址展示等项目建设,开展流动博物馆巡展、“非遗”进校园进景区300场次。围绕“礼赞昌吉辉煌70年、建设典范地州谱新篇”主题,开展庆祝表彰、宣传推介、文化体育和交流访谈等系列活动。
(九)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首位。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巩固自治区优秀平安地州创建成果。完成7处煤矿智能化改造,加快“畅安庭州”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建设。推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提质扩面。积极稳妥推进政府隐性债务化解。
(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务实重干。坚持为民宗旨。坚持克己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