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广大群众就业创业九条措施
一、强化社保补贴促就业
1、对从事灵活就业的新疆籍劳动者,按其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3年期全额补贴,其中: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再给予其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3年期全额补贴。
2、对灵活就业人员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延长1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对近3年实现自主创业,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缴费,稳定经营1年以上并持续保持经营状态的新疆籍自主创业人员,按其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3年期全额补贴。
二、强化创业补贴促就业
4、对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毕业近5年内在我州实现自主创业,稳定经营1年以上并保持经营状态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一次性房租补贴6000元,每吸纳稳定就业一人1000元(最高5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5、对昌吉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我州实现自主创业,稳定经营1年以上并保持经营状态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一次性房租补贴6000元,每吸纳稳定就业一人1000元(最高5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三、强化技能提升促就业
6、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培训意愿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可免费参加当地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可享受最高500元/人的生活费补助。
四、强化失业保障促就业
7、面向失业人员开辟失业保险网上申领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受90日内申领时限限制。
8、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由县(市)人社部门通过开发城镇和乡村过渡性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强化公共服务促就业
9、通过“昌吉州就业服务网”和“昌吉州就业局”微信平台,线上开展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求职者可通过“昌吉州就业服务网”和“昌吉州就业局”微信平台,免费发布个人求职信息或查找就业岗位,实现网络就业签约;每周通过“昌吉州就业局”微信平台发布1期昌吉州企业最新用工快讯;免费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温馨说明: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在社区从事修理、修配、便民理发、保健按摩、服务织补、果蔬零售、小百货、早夜市、小饭桌、家政服务等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性工作的,包括在个体工商户雇工4人以下(含4人)的就业人员以及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其他灵活就业项目。
温馨提示:劳动者申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奖补的,可向就业、创业所在地社区或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市)人社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和标准向申领人进行发放;劳动者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可向居住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由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安排培训。
政策解释咨询服务热线: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4-2206022
木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4-4822391
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4-7240312
吉木萨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4-6912215
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4-3233379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4-2342630
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4-4536062
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4-666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