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州时评 | 保护了生态 兜底了民生 ——昌吉市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机制的治理启示
发布时间:2026.04.08 来源:丝路昌吉客户端 浏览次数:

日前,昌吉市阿什里乡的7户牧民领到了4.5万元的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款。金额虽不算大,但背后却是一项关乎生态治理与民生保障的制度探索——当野生动物种群恢复、人与野生动物活动范围日益重叠,牧民的损失由谁来兜底?昌吉市给出的答案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民受益的保险救助机制。 

  生态向好本是发展好事,却也伴生“成长的烦恼”。近年来,昌吉市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北部荒漠、山地林区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猪、狼、野兔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稳步恢复,活动范围日益扩大。随之而来的是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袭击家畜、威胁群众人身安全等事件逐年增多,成为一个困扰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现实难题。

  如何让生态保护的成果惠及群众,让群众在守护绿水青山时无需承担“额外代价”?昌吉市探索采用市场化、制度化的保险机制,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起“防护网”。从去年12月签订保险协议,到今年1月全面推行,再到首例理赔款顺利发放,昌吉市构建了“损失全覆盖、 区域全覆盖、费用全免”的救助保障体系,保障范围从农作物、经济林损毁,延伸至群众人身安全及家畜家禽伤亡,辖区所有农牧民均可参与投保从中受益。更值得点赞的是,当地配套开通24小时绿色理赔通道——1小时响应、24小时抵达现场,针对偏远牧区推行一站式上门服务,现场查勘、现场理赔,让惠民政策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也许,4000元理赔款不足以完全弥补牧民4只羊的全部损失,但这份及时的补偿,补上的是经济缺口,暖到的是群众心坎,更坚定了大家参与生态保护的信心。 

  更深层看,这一机制折射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治理思维嬗变。过去,我们强调“禁止伤害野生动物”,却忽略了“如何补偿受害者”的制度设计。如今,“致害保险”的出现,意味着生态保护的成本不再由少数农牧民独自承担,而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分摊。这正是“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的生动实践:生态保护的成果由全民共享,野生动物致害的风险也应由合理机制来化解。

  这套机制还有一点可贵之处,是它触达到通信不畅、交通不便的偏远牧区。当保险服务翻山越岭主动上门时,制度的温度便真正抵达了“最后一公里”——这恰恰是基层治理最该有的样子。 

  当然,任何制度创新都需要在实践中持续打磨。昌吉市生态补偿机制的可持续性,还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保费规模的合理确定、定损标准的科学制定、骗保风险的防范机制等配套制度来保障。比如,如何区分“狼吃了”和“狼没吃”?如何避免牧民因保险兜底而放松日常防护?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动态调整。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昌吉市的做法为其他地区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探索。生态保护不能以牺牲局部群众利益为代价,“民生保障”也不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

  防范狼群侵扰是牧区群众的生存常态,建立致害补偿机制则是政府的现代治理智慧。昌吉市的探索告诉我们,生态文明建设不是简单的“牺牲”与“被牺牲”,而是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实现保护与发展、生态与民生、当下与长远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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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州时评 | 保护了生态 兜底了民生 ——昌吉市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机制的治理启示
发布日期: 2026-04-08 11:26:19 来源:丝路昌吉客户端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日前,昌吉市阿什里乡的7户牧民领到了4.5万元的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款。金额虽不算大,但背后却是一项关乎生态治理与民生保障的制度探索——当野生动物种群恢复、人与野生动物活动范围日益重叠,牧民的损失由谁来兜底?昌吉市给出的答案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民受益的保险救助机制。 

  生态向好本是发展好事,却也伴生“成长的烦恼”。近年来,昌吉市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北部荒漠、山地林区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猪、狼、野兔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稳步恢复,活动范围日益扩大。随之而来的是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袭击家畜、威胁群众人身安全等事件逐年增多,成为一个困扰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现实难题。

  如何让生态保护的成果惠及群众,让群众在守护绿水青山时无需承担“额外代价”?昌吉市探索采用市场化、制度化的保险机制,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起“防护网”。从去年12月签订保险协议,到今年1月全面推行,再到首例理赔款顺利发放,昌吉市构建了“损失全覆盖、 区域全覆盖、费用全免”的救助保障体系,保障范围从农作物、经济林损毁,延伸至群众人身安全及家畜家禽伤亡,辖区所有农牧民均可参与投保从中受益。更值得点赞的是,当地配套开通24小时绿色理赔通道——1小时响应、24小时抵达现场,针对偏远牧区推行一站式上门服务,现场查勘、现场理赔,让惠民政策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也许,4000元理赔款不足以完全弥补牧民4只羊的全部损失,但这份及时的补偿,补上的是经济缺口,暖到的是群众心坎,更坚定了大家参与生态保护的信心。 

  更深层看,这一机制折射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治理思维嬗变。过去,我们强调“禁止伤害野生动物”,却忽略了“如何补偿受害者”的制度设计。如今,“致害保险”的出现,意味着生态保护的成本不再由少数农牧民独自承担,而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分摊。这正是“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的生动实践:生态保护的成果由全民共享,野生动物致害的风险也应由合理机制来化解。

  这套机制还有一点可贵之处,是它触达到通信不畅、交通不便的偏远牧区。当保险服务翻山越岭主动上门时,制度的温度便真正抵达了“最后一公里”——这恰恰是基层治理最该有的样子。 

  当然,任何制度创新都需要在实践中持续打磨。昌吉市生态补偿机制的可持续性,还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保费规模的合理确定、定损标准的科学制定、骗保风险的防范机制等配套制度来保障。比如,如何区分“狼吃了”和“狼没吃”?如何避免牧民因保险兜底而放松日常防护?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动态调整。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昌吉市的做法为其他地区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探索。生态保护不能以牺牲局部群众利益为代价,“民生保障”也不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

  防范狼群侵扰是牧区群众的生存常态,建立致害补偿机制则是政府的现代治理智慧。昌吉市的探索告诉我们,生态文明建设不是简单的“牺牲”与“被牺牲”,而是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实现保护与发展、生态与民生、当下与长远的动态平衡。